在低段语文教学中,学生应掌握的笔顺规则有:
1.横竖交叉的笔画要先横后竖,如:十、土、干、士等;
2.有撇有捺的字要先撇后捺,如:人、八、入、木、文、会等;
3.上下结构及上中下结构的字,则从上到下写,如:声、怎、菜、害、蓝、茎等;
4.左右结构及左中右结构的字,则从左到右,如:什、阳、都、柳、树、脚等;
5.不封口的字,先外后里,如:月、同、向、周、问等;
6.全包围的字,按从外到里后封口的笔顺规则写,如:日、目、田、回、园、团等;
7.两边笔画对称的挟中结构字,按先中间,后两边的笔顺写,如小(小)、水(水)、办(力办)、永(永)、承(承);
8.左上半包围结构的字,按从外到里笔顺写,如:原(厂原)、庄(广庄)、尾(尸尾)、扁(户扁)、虎(虎)、病(疒病)。
9.走之儿,建之儿部首的字,按先里后外的顺序写,如:进(井进)、延(延);
10.左三包的字,从上到下写,最后一笔是竖折,如:医(医)、巨(巨)、臣(臣);
11底下无挡笔的竖笔最后写,如:干(二干)、羊(兰羊)、半(半)。其它如午、牛、平、丰、年、中、串等字也然。上述这些笔顺规则是最基本的,更多的字,由于笔画多、部件多,则常常是几种规则交替使用,如热、燕、葵、帮、喝等字,都必须用以上多种笔顺规则去写完。另外,点是汉字中使用频率很多的一种笔画。它在汉字的书写中,是先点还是后点,是有规律可循的。
1.在同一边排列着的几个点,按从上到下,或从左到右的顺序点,如江、兴、羔、脸、举、墨等字;
2.在顶上或左上角的点,先点。如“广、方、立、主、完(点在顶上),头、为、斗、冰、米、火、问(点在左上角)等字;
3.下面情形的点笔,最后点,如:
①在右上角有点的如:术、书、发等;
②在右下角有点的如:云、虫、贝等;
③底下有点的如:专、低、冬、尽等;
④字内有点的如:寸、为、夕、叉等。有的字的笔顺,在一些参考书里,指导不一,令人不知所适,特提出商榷,以引真谛。
如“夜”字的右下角里的一点,就应最后点,其笔顺是丶亠夜。又如“稻”字的部件,“臼”字的笔顺,据其结构形体,应看成全包围,而不是左右结构,因此“臼”字的笔顺应是:丿臼,而不应该是:丿臼。同样的理由,“插”字的笔顺应是:扌扦 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