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小说被认为是中国小说的成熟期,无论是审美还是结构。如果将之与“五四”之后的小说比较,两个时期的文本在叙述视点上有相当的差异。“五四”之前的小说几乎全是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型的叙述视点,“五四”之后,出现了以“我”为叙述主体的叙事角度。当然古代小说中也出了如唐代《古镜记》和清代《看花述异记》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小说,但是仅此而已。但是为什么就没有发育出较多较成熟的第一人称叙事小说呢?
明清时期中国小说的源头:史传、传奇、话本。史传的文本是对前人的追述,这种文本天然地有叙述角度的局限;传奇对明请小说的影响更多的是集中与小说的题材;话本是说书人的稿本,讲述的是别人的故事。这里我们是从纯文本角度看问题。如果,我们将视野放开到明清时期的社会思想背景和中国传统文论中,会发现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明确几个现在通行的叙事学名词概念:
叙事主体(隐含作者),叙述者,作者,署名人
叙述者是讲述故事的人,在第一人称视点的作品中,常常以“我”为讲述者,“我”也是故事中的一员或者是文本中的一个人物。在没有明确的自觉的叙事视角的关照下,作品中的“我”常常和隐含作者,和文本的署名者混为一谈。第三人称叙述视点文本中,是以“他”的形式出现,隐含作者是一个讲述故事的人,隐含作者又不是一个具体的人,更不是文本中一个人物形象。隐含作者可能和署名者同一,也可能不同一。在没有自觉叙事观照下,可以认为是同一个人。
由于叙事视点和不明确认识,这往往会给作者和读者造成极大的恐慌:读者将文本中发生的事和作者联系起来,甚至就认为文本中的发生的事就是作者所为。所谓以笔为刀进行战斗。
明清的小说按内容可以分为:以《三国演义》为代表的演义小说,以《西游记》为代表的神魔小说,以《金瓶梅》为代表的世情小说等等。按小说的功能分类,就不能截然分为娱乐和批判两类。批判功能被公认为明清小说的功能,但是明清的社会政治背景却是文化的极端专制,因文字而获罪,没有比这个时期更多的了。如果以强烈的批判以第一人称叙述来展开,对写小说的人意味着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明清时期是被庸俗化了的理学(理学精神是有价值的)逐步走向社会地层普及的一个时期,也是封建伦理僵化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世情小说在题材上讲述了许多男欢女爱、男女私奔私订终身的故事,市井也发生了一些这样的事。但是,在当时整个社会的伦理规范之下,对于个人的私生活,尤其是文人,他们还不敢把个体人的欲望当作人性的一部分来张扬。所以这些故事的讲述以第三人称来讲述是最好的方式。
“立德、立功、立言”是古代读书人的理想。更希望自己能成为道德伦理的代言人,这是人的普遍心态。所以在他们的书中不可能客观地看待自己行为,也不可能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写出卫慧式的小说。
读书人事实上有占了话语权。对话语权的占有使他们有高高在上和全知全能的幻觉。这种幻觉使他们在小说的结尾常常出现一些总结性的话语,而不是自我的生活教训。
明清小说被认为是中国小说的成熟期,无论是审美还是结构。如果将之与“五四”之后的小说比较,两个时期的文本在叙述视点上有相当的差异。“五四”之前的小说几乎全是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型的叙述视点,“五四”之后,出现了以“我”为叙述主体的叙事角度。
当然古代小说中也出了如唐代《古镜记》和清代《看花述异记》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小说,但是仅此而已。但是为什么就没有发育出较多较成熟的第一人称叙事小说呢?
明清时期中国小说的源头:史传、传奇、话本。史传的文本是对前人的追述,这种文本天然地有叙述角度的局限;传奇对明请小说的影响更多的是集中与小说的题材;话本是说书人的稿本,讲述的是别人的故事。这里我们是从纯文本角度看问题。如果,我们将视野放开到明清时期的社会思想背景和中国传统文论中,会发现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明确几个现在通行的叙事学名词概念:
叙事主体(隐含作者),叙述者,作者,署名人
叙述者是讲述故事的人,在第一人称视点的作品中,常常以“我”为讲述者,“我”也是故事中的一员或者是文本中的一个人物。在没有明确的自觉的叙事视角的关照下,作品中的“我”常常和隐含作者,和文本的署名者混为一谈。第三人称叙述视点文本中,是以“他”的形式出现,隐含作者是一个讲述故事的人,隐含作者又不是一个具体的人,更不是文本中一个人物形象。隐含作者可能和署名者同一,也可能不同一。在没有自觉叙事观照下,可以认为是同一个人。
由于叙事视点和不明确认识,这往往会给作者和读者造成极大的恐慌:读者将文本中发生的事和作者联系起来,甚至就认为文本中的发生的事就是作者所为。所谓以笔为刀进行战斗。
明清的小说按内容可以分为:以《三国演义》为代表的演义小说,以《西游记》为代表的神魔小说,以《金瓶梅》为代表的世情小说等等。按小说的功能分类,就不能截然分为娱乐和批判两类。批判功能被公认为明清小说的功能,但是明清的社会政治背景却是文化的极端专制,因文字而获罪,没有比这个时期更多的了。如果以强烈的批判以第一人称叙述来展开,对写小说的人意味着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清时期是被庸俗化了的理学(理学精神是有价值的)逐步走向社会地层普及的一个时期,也是封建伦理僵化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世情小说在题材上讲述了许多男欢女爱、男女私奔私订终身的故事,市井也发生了一些这样的事。但是,在当时整个社会的伦理规范之下,对于个人的私生活,尤其是文人,他们还不敢把个体人的欲望当作人性的一部分来张扬。所以这些故事的讲述以第三人称来讲述是最好的方式。
“立德、立功、立言”是古代读书人的理想。更希望自己能成为道德伦理的代言人,这是人的普遍心态。所以在他们的书中不可能客观地看待自己行为,也不可能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写出卫慧式的小说。
读书人事实上有占了话语权。对话语权的占有使他们有高高在上和全知全能的幻觉。这种幻觉使他们在小说的结尾常常出现一些总结性的话语,而不是自我的生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