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这是张元济的名言。在网络时代,还说这样的话,可能会有些不合时宜。读书的概念里,以后可能包括两个含义:一是读书,一是上网。也就是说,广义的阅读,要把上网包括进来,而读书可能会成为奢侈的事。
上网和读书有联系,但并不完全是一回事。网络在阅读方面,不可能取代读书,特别是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来说,读书还是最重要的事。网络的长处是获得信息和成型的史料较为方便,但短处是凡网络上出现过的史料,在研究者看来,严格说就不是新史料了,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比如收费极昂的少数电子数据),对大众来说,从网上得到的是公共信息,对研究者来说,光有公共信息是不够的,创新要体现在个性突出上。而读书的好处是可以获得学术灵感和发挥出创造性。
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创新的灵感和动力,在网络时代更要通过读书获取,因为读书是绝对个人化的行为,而上网带有公共性,虽然因每人掌握电脑的技术不同,在这方面会表现出大的差异,但因为网络的公共性和便捷性,使通过网络获得完全独立史料的可能性减少,尤其是在文史哲研究中,还是只有通过读书获取史料更具个性和更能保持发现的快乐。
上网是一个同质的阅读行为,虽然电脑的变革会使它有可能在形式上接近传统的阅读,但再变化也是一种同质的行为,因为网络的基本特质决定了阅读的特征。在上网阅读中,大众的行为方式是趋同的,较少有个性体现出来,而读书最能体现个性,不仅是书籍的形式,更是书籍的内容。网络需要的对象是大众,而读书需要的是个性。网络喜欢人越多越好,而读书更重人越少越好,至少专业的读书有这种品质,越是读者面广的书,在专业读书者看来,就越没有获取灵感的空间,读书的个性常常体现在发现和创新上,由于我的阅读和发现,让不为人注意的书成为普及读物,这时个性化的阅读任务就完成了,我要开始另外的阅读旅行。
一般来说,网络的阅读是由个人的阅读决定的,先有读书,后才上网,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读书远较上网高级,在未来的日子里,读书是一种高品质的阅读行为,而上网是一种流行的大众行为。阅读的趣味还是要由传统的读书方式创造出来,然后网络来认同和普及化。传统的读书方式可能暂时会受到一些冲击,但她的魅力恰恰在于它的感性形式和与人在阅读间建立的温情关系,书籍不仅保存了知识和文化,她还保留了读书人的气息,凡经读过的书其实已获得了生命,它与读书人之间的联系是具体的,独特的,所以有藏书家存在,而藏“网”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相信张元济的话: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