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日光辨伪 《折狱龟鉴》
唐垂拱①年,罗织②事起,湖州佐史③江琛取刺史裴光书,割取其字,辏④合 成文,以为与徐敬业反书告之。则天差御史往推,光款云:“书是光书,语非光语。”前后 三使⑤皆不能决。或荐张楚金⑥能推事,乃令再劾,又不移前款。楚金忧闷,偃卧⑦ 窗边,日光穿透,因取反书向日看之,乃见书字补葺⑧而成,平看则不觉,向日则皆见。 遂集州县官吏,索水一盆,令琛以书投于水中,字字解散。琛叩头服罪,敕决⑨一百,然 后斩之。
【注释】
① 垂拱——武则天当政时年号之一,公元 685 —— 688 年。
② 罗织——诬陷无罪的人,株连亲友同事。
③ 佐史——州县长官的县手,辅助正职治理政务。
④ 辏——音凑 ( còu ) ,聚集一起。
⑤ 三使——三次派人。
⑥ 张楚金——唐并州 ( 今太原 ) 人。唐高宗李治时曾任刑部尚书,武后掌权后封为南阳 侯。后被酷吏陷害,流放死于岭南。他是张道源的族孙,生平参见《唐书·张道源传》。
⑦ 偃卧——仰面躺着。偃音演 ( yǎn ) 。
⑧ 修茸——修补。茸音契 ( qì—,用茅草修理房屋。
⑨ ——敕决——皇帝决定。
【译文】
唐代垂拱年间,冤狱大兴,很多人遭受陷害。湖州佐史江琛拿到刺史裴光写的字,裁割 开再拚凑成文,当作裴光同徐敬业串通谋反的书信向上告发。武则天派御史前去追查,裴光 供认:“字是我写的,但话不是我说的。”前后三次派人都没有查对清楚。有人推荐张楚金 能办案子,就让他去复核,裴光还是没有改变过去的供词。张楚金很发愁,仰卧在窗下,太 阳光射进窗子,他取出反书对着阳光观看,发现那些字原来是凑补在一起的,平放着看不出 来,对着阳光就看得一清二楚。于是召集州县的官吏,要来一盆水,命令江琛把反书放进水 中,结果一个字一个字都散开了。江琛叩头招认了诬陷之罪,按照朝廷的决定杖刑一百,然 后杀头。
十四:击皮得实 《北史》
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①重担息树阴。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②之物。惠 ③遣争者出,顾州纲纪④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 ? ”群下⑤咸无答者。惠令人置 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⑥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而就罪 。
【注释】
① 释——放下。
② 藉背——藉是坐卧之用;背是披背之用。意思是经常使用之物。
③ 惠——李惠,中山 ( 今河北定县满城一带 ) 人,北魏太武帝时任雍州刺史。本篇选自 《北史·李惠传》。
④ 纲纪——随从人员。州纲纪指州府的主簿。
⑤ 群下——部下,属员。
⑥ 实——事实,真相。
【译文】
有负盐的和负柴的,两个人同时放下重担在树阴下休息。要走的时候,争一张羊皮,都 说是自己坐卧和披背用的东西。李惠让他们出去,对主簿说:“敲打这张羊皮能够查出它的 主人吗 ? ”部下都没有回答。李惠叫人把羊皮放在席上面,用杖敲打,见到有一些盐末,就 说:“得到实情了 ! ”再让争吵的双方进 来看,负柴的人才承认了罪过。
十五;罚一儆众 《南史》①
〔南齐②王敬则③为吴兴太守〕,录④得一偷,召其亲属于前鞭之。令偷身长扫 街路,久之,乃令举⑤旧偷自代。诸偷恐为所识,皆逃去,境内以清。
【注释】
① 《南史》——唐代李延寿所著,记载了宋、齐、梁、陈四朝的基本史实,共八十卷 。本篇选自《南史·王敬则传》。
② 南齐——南北朝时,宋肖道成受禅称帝,建都建康 ( 今南京 ) ,国号齐,历史上称为 南齐 (479 — 501 年 ) 。
③ 王敬则——临淮射阳 ( 今江苏盐城、阜宁一带 ) 人。南齐建元年间任吴兴 ( 今浙江吴 兴县 ) 太守 ) 。
④ 录——收录,这里指抓到。
⑤ 举——检举。
【译文】
〔南齐时王敬则任吴兴太守〕,抓住了一个小偷,召集他的亲属当面鞭打他,罚他打扫 街道。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又叫他检举别的惯偷来代替他。那些惯偷怕被他见到,都逃离了 这个地方,当地得到安定。
十六:放驴迹盗 《旧五代史》①
慕容彦超②素有钩距③。兖州有盗者,诈为大官从人,跨驴于衢中,市④罗⑤ 十余匹,价值既定,引物主诣一宅门,以驴付之,曰:“此本宅使,汝且在此,吾为汝上白 于主以请值。”物主许之。既而声迹悄然,物主怒其不出,叩门呼之,则空宅也,于是连叫 “贼 ! ”。巡司⑥至,疑其诈,兼以驴收之诣府。
彦超悯之,且曰:“勿忧,吾为汝擒此贼 ! ”乃留物主府中,复戒厩卒⑦高系其驴, 通宵不与水草。然后密召亲信者,牵于通衢⑧中放之,且曰:“此盗者之驴耳,自昨日不 与水草,其饥渴者甚矣,放之必奔归家,但可蹑踪⑨而观之,盗无不获也。”亲信者如其 言随之,其驴果入一小巷,转数曲 N10 ,忽有儿戏于门侧,视其驴,连呼曰:“ 驴归 ! 驴归 ! ”盗者闻之,欣然出视,遂擒之。
【注释】
① 《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监修,共一百五十卷,记载梁、唐、晋、汉、周五代史 事。本篇选自《旧五代史·慕容彦超传》注。
② 慕容彦超——五代时后周将军,曾任兖州 ( 今山东滋阳 ) 节度使,后叛周兵败自杀。
③ 钩距——侦察破案的方法。
④ 市——买物。
⑤ 罗——丝织品。
⑥ 巡司——巡逻人员。
⑦ 厩卒——马夫。厩音就 ( jiù ) ,马棚,泛指牲口棚。
⑧ 通衢——大路、大街。
⑨ 蹑踪——跟踪。蹑音聂 ( niè ) ,放轻脚步。
⑩ 转数曲——拐了几道弯。
【译文】
慕容彦超平素有侦察破案的办法。兖州有个诈骗犯冒充大官的随从人员,骑驴在大街上 ,买了绫罗十几匹,讲好了价钱,领着货主到一个大宅院,把驴交给他说:“我是这个宅院 的佣人,你暂且在这儿等候,我去报告主人给你付货款。”货主同意了。很久不见人出来, 货主着急生气,敲门叫人,原来是座空宅,于是连声大叫“贼 ! ”巡逻人员赶来,怀疑他扯 谎,就连驴一起带到官府。
彦超很同情他,就说:“不要发愁,我替你捉拿这个贼人 ! ”留货主住下,又告诉马〓把驴头高高吊起,整夜不给水草。然后暗中召亲信,叫他把驴牵到大街放走,并且说:“这 是诈骗犯的驴,从昨天起没有喂它水草,已经非常饥渴,放走后它必然奔回主人家中。你可 以轻轻地跟在后边观察,一定可以获得贼人 ! ”亲信按照指示紧跟驴后。这驴走进一条小胡 同,转了几道弯,有一个小孩在门外玩耍,看见驴,连声喊叫:“驴回来了 ! 驴回来了 ! ”诈 骗犯听说,高兴地出来看驴,于是他被捉住了。
十七:自伤 《宋史》
民有条桑①者,盗夺桑不能得,乃自创②其臂,诬桑主欲杀人,久系不能辨。惟济 ③取盗与之食,视之,盗以左手举匕箸④。惟济曰:“以右手创人者,上重下轻,今汝 创特下重,正用左手伤右臂,非尔自为之邪 ? ”辞遂服。
【注释】
① 条桑——出自《诗经》,意思是砍掉桑枝,采取其叶,并以此为职业。
② 创——用刀砍伤。
③ 惟济——钱惟济,字岩夫,北宋钱塘人,吴越国王钱〓之子。宋真宗赵恒时,先后 在绛州、潞州、定州任职。此事发生在钱惟济任绛州 ( 今山西新绛县 ) 知州时。本篇选自《宋 史·吴越钱氏世家》。
④ 匕箸——匕即羹匙;箸即筷子。
【译文】
有个以采桑取叶为生的人,强盗要夺他的桑叶没有得逞,就自己砍伤了右臂,诬告桑主 要杀他,关押了很久也没有查明。钱惟济提出强盗,给他饭吃,仔细观察,发现这个人用左 手拿羹匙和筷子。惟济说:“用右手砍人时,上重下轻,现在你的创伤下边特别重,正是用 左手伤了右臂,这不正是你自己干的吗 ? ”强盗于是招认服罪。
十八:墨浮朱上 《宋史》
眉州①大姓②孙延世,伪为券夺族人田,久不能辨,转运使③使按治之。频④ 视券墨浮朱上⑤,曰:“是必先盗印,然后书 ! ”
【注释】
① 眉州——今四川眉山县。
② 大姓——士绅豪族。
③ 转运使——官名。唐代称水陆发运使,专管粮米运输事务。宋初集中财权,改设专 职的都转运使和转运使,掌握一路或几路的财政赋税。其后职权扩大,兼管边防、治安、钱 粮、巡察等政务,成了州府以上的行政长官。
④ 频——章频字简之,建州蒲城 ( 福建北部地区 ) 人。宋真宗天禧年间,升任监察御史 。本篇节选自《宋史·章频传》。
⑤ 墨浮朱上——字写在打好的印章上面。朱,红色,这里指红色印章。
【译文】
眉州豪绅孙延世,假造文书夺取同族人的田产,争讼了很久没能辨别清楚。转运使指令 章频审理。章频细看文书的黑字是写在红印的上面,说:“这一定是先盗用了官印,然后才 写成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