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主张从教学内容角度观课评教的。……“教什么”,就一堂具体的课来说,可分出三个层面,相应地转化为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教师在这堂课想教什么?第二,教师在课堂里实际在教什么,教了什么?第三,在这堂课里学生实际在学什么,学了什么?要全面探讨这三个问题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需要更阔大的背景。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建议语文教师重点关注两个关联:
第一,想教什么与实际在教什么的关联。
第二,教了什么与学生实际学了什么的关联。
根据我的观察和分析,语文教师在想教什么与实际在教什么之间,普遍地存在着阻隔、矛盾乃至对立、冲突。比如教师主观上想教学生“如何感受和鉴赏抒情散文”,但实际在教的东西却是罗列出某篇散文写了什么景,浸透作者情感的“景”被当成似乎人人能见着的客观之物。比如教师主观上想提高学生的小说鉴赏能力,但实际却是把小说中的故事当成日常事件在评说。比如教师意图培养学生亲近古典的态度,但实际在要求学生做的,却是毫无趣味的死记硬背——真的是死记硬背,默写出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
我发现,语文教师们在课堂里好像集体性地患了专业知识的失忆症。应该说,目前的大多数语文教师都是高师院校中文系的毕业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如果问语文教师,他往往也还能说出这些知识。这段时间在外讲学,我经常这样问教师:古代诗歌和现代诗歌有没有区别?唐诗和宋词有没有区别?浪漫主义诗歌与现实主义诗歌、朦胧诗与校园诗,有没有区别?老师们回答“当然有区别”,有些从来没想过这一串问题的,犹犹豫豫也默认“有区别”。我接着问:那么,为什么所有的诗歌,你上的都是一样的,教学内容几乎没有差别?抒情散文“情景交融”这人人都知道,小说是“虚构”这也人人都知道,议论文的关键是“问题分析”而不是观点的表态,这虽不是人人都知道但好些老师是明白的。那么,语文教师在课堂里教的是些什么呢?
长期以来,尤其是在公开课上,我们的观课评教往往是就课论课,从上课铃响到下课铃止,既没有看到教师“想教什么”与教师“实际在教什么”的复杂关系,也没有把“想教什么”、“实际在教什么”与学生“实际在学什么”勾连起来。一堂语文课,似乎只关注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艺术”;一堂课下来,学生心中所留驻的经验是什么,是否与教师所意图教的相一致或相关联,教师想教的、实际在教的、学生实际所学的与语文课程目标的哪一条相关联,是否有效达成或趋向一致,这些方面的考察均排除在观课评教之外。那么观课评教有什么基准呢?教师上一堂好课的努力有什么方向呢?语文教学被真实实现的“教学内容”,究竟是什么呢?语文教师工作的合理性、合法性何在呢?
现在,“反思”的理念已被广泛地宣传、“审议”这个词也开始流传,但是光有“反思”的精神,光有“审议”的愿望,而不知道反思什么、审议什么,那精神和愿望我想十有八九是要落空的。我认为,反思自己想教与实际所教之间的关联,审议自己所教与学生实际所学之间的关联,反思和审议自己想教、所教、学生所学与语文课程目标的关联,应该成为语文教师校本教研的主题,应该作为语文教师专业知识发展的主要途径,也应该作为语文课堂教学研究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