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东门逐兔
【拼音】:
[dōng mén zhú tù]
【解释】:
用以作为为官遭祸,抽身悔迟之典。同“东门黄犬”。
【出处】:
《史记·李斯列传》载: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论腰斩咸阳市。临刑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举例造句】:
事到如今,才知东门逐兔。
【成语典故】:
秦朝末年,丞相李斯被诬以谋反的罪名入狱,秦二世派宦官赵高去审理他的案子。赵高本来与李斯有仇,便乘机把他的家族和宾客全部抓了起来,屈打成招被判死刑,李斯十分后悔从政,在被行刑前对次子说多想与他牵着黄狗到上蔡东门外去猎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