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蒙托夫简介(顾蕴璞)】
莱蒙托夫是俄罗斯和苏维埃文学史上屈指可数的被经典作家誉为“民族诗人”(别林斯基语)的天才作家之一。除他而外,还有先于他被果戈里和别林斯基尊为“民族诗人”的普希金和后于他被高尔基誉为“民族诗人”的叶赛宁。莱蒙托夫一生充满忧患意识,素以忧国忧民著称于世。莱蒙托夫继承并发展了普希金与十二月党人歌颂自由反抗暴政的传统,以一首惊世骇俗的《诗人之死》哀悼了普希金这轮俄罗斯诗歌的太阳的陨落,宣告了接过反暴政传统大旗的另一位伟大诗人的诞生。莱蒙托夫是个在诗歌、小说与戏剧等各种文学样式中都有独特建树的俄罗斯作家,他那别具一格的抒情诗人的气质使他的全部创作都饱含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弹奏出有力的反叛的音调。莱蒙托夫生不逢时,毕生在沙皇尼古拉一世的黑暗王国里感到压抑,悲剧的处境在他心中萌生了叛逆的精神,在他笔下铸成了恶魔的形象。对于莱蒙托夫所处的时代来说,人生是苦海,但他不甘心让自己的天才束手待毙,对艺术美的执著追求便成为他渴求反叛现实、实现天赋的人生价值的惟一归宿。
莱蒙托夫的作品洋溢着俄罗斯的民族精神和这个伟大民族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道德审美理想。也像普希金一样,在他身上充分反映出了俄罗斯的大自然,俄罗斯的灵魂,俄罗斯的语言,俄罗斯的性格等风采与魅力。为俄罗斯哀伤,为俄罗斯沉思,为俄罗斯呼号,为俄罗斯画像,他真是无愧于俄罗斯民族诗人的美称,称得上是俄罗斯民族之魂。
──选自《莱蒙托夫全集》第1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兰斯顿·休斯简介(淳于永琦、甘雨泽)】
兰斯顿·休斯(1902~1967)是著名的黑人诗人、小说家、剧作家和政论家。他是20世纪20年代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杰出代表,被誉为“黑人桂冠诗人”。
1902年2月1日,休斯生于密苏里州的乔普林市。从小父母离异,跟随外祖母、母亲和亲友生活。他在美国中部受中等教育,在哥伦比亚大学只读了一年书。后来,他曾在林肯大学继续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他当过报童、轮船餐厅侍应生、看门人、茶房,18岁在墨西哥当英文教员,后来流浪在西欧,当过水手、巴黎夜总会的厨子等,生活经验非常丰富。休斯从“哈莱姆文艺复兴”时代开始创作,受过“新黑人运动”的影响,早期创作带有民族主义和唯美主义倾向。20世纪30年代初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和举世闻名的诬害黑人案件“斯考茨勃罗案”提高了他的觉悟。他曾到过苏联和中国,曾以记者身份参加西班牙内战,通过接近工人运动,他的立场逐渐转向革命一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的创作一度减弱了斗争精神,但很快又转向现实,写出了歌颂工人运动、反对种族歧视的作品,如诗篇《新的歌》《让美国重新成为美国》,长篇小说《辛普尔这样主张》等。50年代后,他的创作中又出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他的某些诗歌被认为是先锋派的作品。
从总的倾向来说,休斯一生的文学活动都是同他所处的时代的美国黑人运动紧密相连,同广大黑人的命运息息相关。休斯的创作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美国黑人的社会生活,倾诉了他们的苦难与辛酸、欢乐与希望,以及对自由、民主的追求与渴望。
……
热爱自己的民族,为自己种族的文明和尊严而骄傲,这种感情最充分地体现在他早期那首著名的诗篇《黑人谈河流》中。
这首诗是休斯乘车去墨西哥的旅途中一气呵成的,他自己说“用了十分钟至一刻钟时间”。诗人在谈到这首诗的写作过程时,从他父亲对自己同胞的那种“奇怪的厌恶感”,说到他不理解父亲的想法,因为“我是个黑人,我非常喜欢黑人”。接着,诗人谈到列车缓缓从密西西比河上的铁桥上驶过,他由这条古老的河想到黑人的命运,想到林肯总统为了废除奴隶制,亲自乘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到新奥尔良,他又想到黑人过去生活中的其他河流──非洲的刚果河、尼日尔河和尼罗河。诗就这样产生了。读完全诗,不难看出,诗人叙说了美国黑人从“盘古开天”、非洲祖先,一直到成为美国黑人的全部文明史。黑人是一个古老的种族,他们在大地上辛勤劳动,对人类历史也作出过贡献。这首诗虽然没有直接描写黑人的苦难和斗争,但却可以激起黑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可以唤起他们争取自由的热望,可以增强他们为美好未来而斗争的信心。这首诗写得凝练、深沉,节奏徐缓,但却蕴含着深不可测的力量。
休斯的诗歌从黑人的音乐和民歌中汲取营养,把爵士乐的节奏融入于自由诗中,因而他的诗开阔,舒展,节奏热情得像爵士乐那样强烈。他的诗格调清新,意境深远,具有震撼人心的感人力量,对美国现代黑人文学与非洲黑人诗歌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选自《美国文学发展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祖国》的另一种译文(顾蕴璞)】
align=center>祖国
我爱祖国,是一种奇异的爱!
连我的理智也无法把它战胜。
无论是那用鲜血换来的光荣,
无论是那满怀虔信后的宁静,
无论是那远古的珍贵传说,
都唤不起我心中欢快的憧憬。
但是我爱(自己也不知为什么):
她那冷漠不语的茫茫草原,
她那迎风摇曳的无边森林,
她那宛如大海的春潮漫江……
我爱驾马车沿乡间小道飞奔,
用迟疑不决的目光把夜幕刺穿,
见路旁凄凉村落中明灭的灯火,
不禁要为宿夜的地方频频嗟叹;
我爱那谷茬焚烧后的袅袅轻烟,
我爱那草原上过夜的车队成串,
我爱那两棵泛着银光的白桦
在苍黄田野间的小丘上呈现。
我怀着许多人陌生的欢欣,
望见那禾堆如山的打谷场,
望见盖着谷草的田家茅屋,
望见镶着雕花护板的小窗;
我愿在节日露重的夜晚,
伴着醉醺醺的农夫的闲谈,
把那跺脚又吹哨的欢舞,
尽情地饱看到更深夜半。
【《祖国》赏析(晴飞)】
《祖国》发表于1841年4月号的《祖国纪事》杂志。诗歌抒发对祖国“奇异的爱情”,明确否定沙皇统治集团所宣扬的那种虚伪的甚至反动的爱国主义。代表保守的贵族地主阶级利益的斯拉夫派诗人何米亚科夫曾经写了题为“祖国”的诗发表于1839年,认为俄罗斯的伟大就在于俄罗斯人民的“温顺”和对东正教的“虔信”。莱蒙托夫针锋相对地提出自己的不同观点,通过令人感动也令人信服的形象描写,指明真正的爱国主义是同热爱祖国山河、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分不开的。诗歌发表后,别林斯基称赞它是“一篇最好的普希金式的诗”,杜勃罗留波夫认为诗人达到了“真实地、神圣地、理智地理解对祖国的爱”。
诗歌把两种爱国主义的观点对照得十分鲜明,一种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深入人心的,一种是虚伪的、华而不实的、脱离人民的。诗人说,“我爱祖国,但用的是奇异的爱情!”“奇异”就表现为不同于统治阶级的传统说教;诗人的爱国热情是经过自己的心灵对祖国的感受,又经过自己的头脑对祖国的思考而形成的。这种感情是任何力量都压制不了的,也不是任何别的感情所能代替的:沙皇统治集团镇压国内外人民起义得来的“胜利”,那用鲜血换来的“光荣”,不能使诗人的心得到任何安慰;农奴主对农奴制度坚固长存的信念和对东正教的迷信,他们所谓的“高傲的虔信的宁静”,也不能在诗人的心上激起任何希望的幻影;还有贵族民族主义者的复古倾向,他们虚构自己祖先的英雄业绩,用远古时代的神圣传说来炫耀自己,诗人全都漠然置之,无动于衷。总之,诸如此类的虚假“爱国主义”都无法代替诗人对祖国的“奇异的爱情”。
经过鲜明、强烈的对照之后,诗人的彩笔转向了对俄罗斯河山风景和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热烈讴歌。“但我爱……,我爱……,我爱……”,诗人反复强调,抒写,把自己炽热的爱国感情融化在俄罗斯生活的动人画卷之中。冷漠沉静的草原,随风晃动的森林,奔腾的激流,村间的小路,苍黄的田野,闪光的白桦,苍茫的夜色,颤抖的灯光,一幅幅俄罗斯自然风景的画面,像电影镜头一样,或远或近、流动变幻地映现在人们眼前,使人感到美不胜收。时代的阴影透过诗人灵敏的感觉与灵巧的诗笔,折光反射在自然景物之上,使之着上迷蒙、阴郁的色彩。随着人的主观情感的外物化,客观自然也就更加接近了人的感情和人的生活而显得更加亲切了。俄罗斯山河景物,是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环境,是同他们的生活不可分割的。诗人把它作为俄罗斯人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加以讴歌,因此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诗人及其人民活动于其间,看到诗人乘着马车奔走在村间小路上,透过苍茫的夜色寻找着宿地,看到大队的车马在草原上过夜,周围燃起了野火,冒起了轻烟……
诗人热爱俄罗斯人民的生活,他以少有的喜悦和快乐来加以歌唱,表达他对祖国俄罗斯的热爱。他画出了俄罗斯人民生活的风俗画。打谷场上堆满了丰收的谷物,农家的茅舍覆盖着稻草,还有小窗上的浮雕窗板,诗人无不感到亲切和愉快;更有节日的夜晚,农人醉酒笑谈,尽情舞蹈的场面,诗人“可以直看到夜半更深”,满怀兴致,不知疲倦。诗人热爱祖国人民,热爱祖国人民的生活,包括他们的生活环境在内,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爱国主义,即诗人所说的“奇异的爱情”,而这“爱情”,远比那些空洞虚伪的“爱国主义”来得深沉、厚重、真切得多。
──选自《外国诗歌名篇选读》,作家出版社1988年版
【《黑人谈河流》赏析(长江)】
《黑人谈河流》是兰斯顿·休斯的成名诗作。
作为一个豪放的黑人诗人,他的沉郁粗犷、浑厚淳朴的诗风,在《黑人谈河流》中已初步显示出来。
卒读这首短诗,掩卷遐思,似有一个鲜明的画面在我们的脑海中升腾而起:一个渡过了大西洋、到达非洲西海岸,又远游西欧之后,返回祖国的浪迹天涯的黑人诗人,在暮色苍茫中,面对奔腾浩瀚、昼夜不息的密西西比河水,仰视天穹,抒发他那无比深沉的感慨,吟哦出这一首气势磅礴的诗章。
在人类历史上,黑人曾经作出过杰出贡献,休斯在诗的开头,以这种民族自豪感,把对美国当时社会种族歧视政策的蔑视,把对生活、社会、历史的深刻理解,凝聚在一起,唱出了来势突兀的一句:“我认识河流。”
遍布世界的大大小小的河流,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摇篮,是人类精神与物质文明的发祥地。“我认识河流”这一句诗的象外之旨,就是我认识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
这本是一个富于哲理的历史命题,放在短短的诗行中作出回答,处理不好,不仅会使诗歌陷于枯涩,而且也不会具有使人折服的逻辑力量。而在《黑人谈河流》中,诗人借助四个排比句式,让他的思想超越了久远的时间,回溯了人类的历史;跨过了广漠的空间,履及亚洲、非洲和美洲。
诗人说,在灌溉了古老的波斯文化的幼发拉底河中,黑人曾在这里沐浴西南亚的安纳托里亚的高原之风。
诗人说,在刚果河畔,黑人曾在那里构筑茅舍,度过了人类历史的朝夕。
诗人说,黑人曾经俯视尼罗河,用血汗和泪水为埃及法老堆砌金字塔。
诗人说,曾经伴着密西西比的歌唱,黑人在那里送走了无数金色的黄昏。
兰斯顿·休斯在《黑人谈河流》这首诗中,以不可遏止之势,把诗人胸中的郁积宣泄出来,他用一幅一幅的历史图画,把我们的思想带到了绵邈的人类的洪荒时代,让我们感到了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黑人民族的伟大作用。把抽象的哲理,完全融会于形象的诗句之中。
这首诗的艺术构思是跳跃的,但又有着严密的思想逻辑。我们如果仔细分析诗歌表象,似乎可以判断出这样一种思维逻辑:我认识河流──它亘古如斯,比人类久远──我在河流的哺育下发展、繁殖,河流是我生存的见证──因此我认识河流──生活折磨了我,教育了我,我的思想、灵魂和河流一样深沉。
这首诗在语言结构上,长句、短句互相交错,参差跌宕;四个排比句,上半句结构相似,下半句发生变化,均不相同。这样的变化既有诗行结构整齐均衡的一面,又不失之呆滞化一;既有诗行形式上的跳跃,又不失节奏上的宫商之声。
──选自《外国诗歌名篇选读》,作家出版社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