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冒失:您说的这个故事确实挺发人深省的。不过我觉得美国和咱们中国还是很不一样吧,饭碗说的话好像也绝对了一点,虽然我上网的时间不长,但还是从网上认识了一些很好很值得信赖的朋友。我感觉在我们中国,这样的事情是不大可能发生的。
阿甲:说句心里话,我也非常愿意同意你的想法。从我个人的上网经历来说,我认为在互联网上也不是不可能结交到至真至诚的朋友的。不过我们必须承认,未成年的孩子在判断力上是不成熟的,孩子们虽然很聪明,但是社会经验实在太少,与他人独立交往的能力相对较弱。真正聪明的孩子应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多与家长和老师沟通,多借助他们的帮助。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孩子和美国的孩子没有多少不同。
另外,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社会的阴暗面总是存在的。与很多事物一样,互联网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什么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在使用它。好人做好事可以用它,坏人做坏事也可以用它。在儿童上网的安全隐患问题方面,中国和美国只会有程度上或形式上的不同,而没有实质性的不同。
小冒失:我不太懂您说的话,能说得更明白一点吗?
阿甲:对不起,我的爱蹦术语的职业毛病又犯了。我看看能不能说得更简单明白一些。
从我读到的一些资料反映,大概在一九九五年以前,互联网在美国的发展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那时网络的普及面还很窄,绝大部分孩子还没有上网,这个时候儿童上网安全就根本不是个问题,安全问题是随着上网儿童人口的数量增加而逐步严重起来的。从九五、九六年开始,关于儿童上网的安全问题渐渐成为需要立法进行管制的问题。一九九八年十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儿童网上隐私权保护法”,到今年四月份,美国国会的专业委员会又通过了一个举世瞩目的“儿童网上隐私权保护规范”。只要初步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你就会明白这个规范为什么会那么的令人吃惊,因为在这样一个将“言论自由”标榜为“无上权利”的国家,居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明确立法赋予政府对儿童相关的网站特别审查权的国家,而不执行这个规范的法律后果竟是非常严厉的刑罚。从另外一个侧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在美国儿童上网的安全问题已经变得多么的严重!
相比之下,中国目前的互联网状况大概只是相当于四、五年前的美国,我们同样也存在着儿童上网的安全问题,目前的确还不太严重,但如果大家不提早注意的话,在未来的几年内也可能会变得不可收拾。这就是我所说的程度上的不同。
小冒失:虽然我不能完全理解您的说法,但大概还是明白了。
阿甲:我再说说形式上的不同。刚才我说的那个故事中的儿童色情问题,在美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美国绝大多数的州立法都将儿童色情问题列为比较严重的犯罪问题。与美国不同,在中国针对儿童的犯罪问题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拐卖儿童的问题,另外绑架儿童、利用流浪或被拐卖儿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在某些大城市中也不容忽视。虽然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这类违法犯罪向电子化、网络化发展,但是这种潜在的危险还是非常值得孩子和家长们重视。用句成语来形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另外,互联网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世界。就拿目前的中文简体互联网来说,绝大多数信息资料是专门为成年人提供的,其中对儿童不适宜的过于商业化、过于成人化的内容也是相当多的。互联网又是一个极端开放的世界,在这里知识的力量是最强有力的,单纯依靠电脑网络技术,成年人是很难为孩子们划定禁区的。所以,我们需要通过一些非技术性的力量来尽可能净化孩子们可能接触到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