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生命的赞歌,力量的赞歌。
在文章里,安塞腰鼓,并非只是单纯地在作为人类生命力量的一个载体、一种象征;其自身,就是人类生命力量的凝聚物,最充分、最彻底的表现。这样,作者自然要倾注下全部的热情与笔力歌之、颂之,一歌二颂难以尽致,则有三歌之、三颂之。
在作者笔下,几乎分不出哪是形式与内容,哪又是客体与主体,两者真正地获得了无间的统一。
不取拖沓累赘、沉闷疲软的长型句式,而多简洁有力、脆生响亮的短句;也没有冗长繁复的段落,一言两语即自成起迄。
大量地运用排比,排比的形式又力求多样:既有句内的排比,更多句与句之间、段与段之间的排比,又能连段而下,交错互出。
不独直接地描写这腰鼓释放的磅礴能量,也从人的感觉、人的联想和群山、大地等周围环境的回响上,多方位地渲染着它的奇特效应。
自始至终采用行进的、动态的描写,不作静止的形容,并使那人体的动作与腰鼓的声响,在共时态中互激互溶,合二而一,从艺术上组成一个表现着生命之源和力量之泉的整体。
──这一切形式上的追求,在文章中造成了一种快速跃动的节奏,炽热灼人的氛围,排山倒海般的气势,恰与作者所要歌之颂之的人的生命力量相辅相契。
安塞腰鼓,是属于黄土高原的。惟有生存于这方土地上的人群,才能创造出此等奇观,也才能凭借它而释放其内蓄的伟力。作者是陕西人,从其描写中,可以看到他对黄土高原和安塞腰鼓的无限神往与倾心爱恋。惟其如此,他也才能写得酣畅淋漓,曲尽其妙。
这一篇,与乔良的《高原,我的中国色》,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果说,乔良的作品,是对中华民族性格特征的总体性的把握,那么刘成章的《安塞腰鼓》,则是把它对象化和具体化。读者能把两篇作品一并阅读,相互比照,必将更深切地体察到我们民族性格的本色及其生命力量之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