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敬畏自然”竟然在国内一石击起千层浪,甚至被扣上反科学、反人类的帽子。这让我这一个在海外一直从事环境学研究的中国人十分不解。因为,在笔者看来,这句话正是在对现代环境伦理与环境科学前沿深刻理解之后所做出的正确自然观的表达。
首先,什么是自然?老子所讲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也就是没有“外力”影响的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可是,自然既然是至大无外的话,有什么能成为“外力”而使只“不自然”呢?是“人”。人,自有文明以来,也就一直处于这样的矛盾之中:既认为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时常将自己置身于自然之外,以至于将自己看成一个影响“自然”的外力。虽然人对自然的作用完全也可以看成自然的一部分,但人自己却必须对自身施于自然的外力做认真严肃的审视──如果我们都相信人对自然作用的同时,我们也被自然反作用着。如果我们同时还相信我们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的话,我们如何看待自然,或者说持怎样的自然观,就变成了一个异常有意义的事情了。
正确的自然观应该从哪来呢?笔者认为正确的自然观应建立在环境伦理与环境科学这两个基础上。“敬畏自然”本身虽是环境伦理范畴的表达,但却有着深厚的现代环境科学作为支撑。如果说面对伦理,我们可以有不同的自然观,面对现代科学,“敬畏自然”却是人类趋利避害、实现整体福祉的唯一选择。
对中国人来说,“科学(Science)”其实是一个舶来品。与其在国人心目中神圣的形象相比,“科学”在西方却一直是一个可以被讨论甚至是被质疑的概念。因为,它也产生于一定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并支配于一定的意识形态之中──可称之为科学的哲学(Philosophyof
Science)。简而言之,传统的科学的哲学离不开17世纪以来笛卡尔以及其他欧洲科学家为科学发展所度身定做的三个有关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基础:细分主义(Reductionism),机械主义(Mechanism)与实证主义(Positivism)。这三个基础在使得近现代科学取得飞速发展并给人们带来巨大生产、生活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在科学家们的意识中形成了三个相应的忽视(Ignorance):对自然作为整体存在的忽视;对生态系统及与之关联的非生物系统之间相互关联作用的忽视;以及对其他认知客观世界的方法的忽视。正是由于看到了这些忽视,我们才不会奇怪在探讨工业化以来的环境问题的时候,一直有许多对科学这个概念本身的声讨,以及某些深层次批评的合理性。更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不与当时的教会发生冲突,早期的科学家还刻意地强调人在科学活动中作为上帝代理人的主宰地位。这无形之中将人机械的与自然分割开来(Dichotomy),但这种分割后来所造成的恶果更是当时的科学家史料不及的。因为在这种自然观的作用下,对科学的崇尚被异化成了人对自己的盲目崇拜。
正是注意到了这些忽视,也是为了还原科学精神的本质──“追求为什么”的精神,现代环境科学,在摆脱了旧有的认识论与本体论的束缚后,形成了它自己新的理论基石:混沌理论(ChaosTheory),系统论(SystemTheory),以及热动力学二定律(ThermodynamicLaws)。这三个基石一方面修正了旧有的科学哲学,另一方面以真正的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告诉世人:科学本身的局限性以及人面对自然的局限性。混沌理论告诉了我们未来的不可预知;系统论告诉了我们,系统整体相对于原子、分子同样是有科学意义的实体存在,但人却无法用任何实证或计算模拟的方法穷尽自然系统中所有可能的相互联系与作用;热动力学二定律道出了我们现在许多貌似科学的环保技术其实是与最根本的科学规律背道而驰的。
当人类面对环境科学前沿的告白,面对我们自己的渺小与有限的时候,对自然带着一份崇敬与畏惧之心又有什么可以非难的呢。我们现在普遍接受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是对这种环境伦理的最好支持与体现。根据全世界各国已达成的共识,“可持续发展”包含“预警原则(CautionPrinciple)”。而这一原则规定了在未形成普遍接受的科学定论时,人们对自身应用科技、改变自然环境应采取的保守态度。由此可见,“敬畏自然”中虽包含“畏惧”或“恐惧”的成分,然而这种畏惧本身却并不可怕。因为它让我们生出真正的理性──采用“预警原则”来应对我们未知与不可及的自然间的变化;也让我们更小心翼翼地控制我们的物欲冲动,善待我们的环境,同时摒弃自以为能够对自然为所欲为的科技迷信以及对人自身的盲目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