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策划并主持编撰了《1978-2005语文教育研究大系》丛书,确实积了功德!由衷敬佩!谨借此机会代表读者向您致敬!!
机会难得,提三个问题请您指教。
一、我粗略判断,语文课程中的阅读教学,目的有三:1。体认、积累文化常识;2。学习言语作品的解读与制作技能; 3。品味言语艺术之美--以资借鉴。 您以为如何?
二、把语文课本里的文章分成“实用”与“非实用”似乎不妥。建议分成”应用文”“文艺文”,这样可能方便于教与学。应用文是缘于日常生活之需而制作的,文艺文是追求精神生活而创作的。事实上,某篇文章是否属文学作品,并不能绝然地区分。能解说一下您是基于哪些考虑而用”实用文章”这个称谓的么?
三、文体论的研究,到底在大学归哪门学科的老师承担?有协调机制么?语文教学太需要坚实的理论支持了!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这三个文体名实在不是有用的东西--距离生活世界太远了。您能够介绍一下目前理论界的现状或动向么?--这个问题与本次的论题不无关系,因为言语形式是语文教学的着力点,文体是言语作品的第一形式,而一线语文教师偏偏是在不成体系的或根本就不存在具体内容的文体概念之中煎熬!
问:1、语文课程具体形态,语文课程理论的这个层面可得到国内学术界的普遍认同?
2、国内语文教材的编辑质量,与发达国家语文教材相比,差距似乎不小。您觉得要改进我们的语文教材质量,都有哪些问题需要先行解决?
问:1、这里的”实用文章”具体指哪些文章?是按照怎样的标准筛选出来的?
2、您能介绍一下”关于实用文章的阅读教学”涉及到哪些课程内容吗?
3、”关于实用文章的阅读教学”是不是应该贯穿基础教育始终?是不是应该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安排教学序列?如果前面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应该怎样安排这个序列比较合理?
4、晚生主张以您的《语文科课程论基础》为理论平台研究探讨”形式训练理论”。您觉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问:我最近感悟到:”语文是言语文化”,并拟以此判断作为个人的语文本体论的基石。我的思路如下,想得到点评。如果网友们的问题较多或王教授不感兴趣,可以不答。
一、社会生活中,公众使用”语文”一词,99%都指向我国中小学的一门课程。分析一下一些重要的学术作品,除了在语言学论著里有时作为狭义的”语言”跟本义的”文字”的联合式简称,”语文”一词极少乱指的。公开发表的文章里,几乎看不到把语文作为”语言+文章”“语言+文学”“语言+文化”之简称的用法。可以概括:语文一词,指向的就是我国中小学里从教儿童识字开始、以培养、发展学生书面交际智能为指归的民族共同语教育课程。
二、将”语文”归属于文化门类下,意味着:语文不是严格意义的科学,语文也不是纯粹的艺术。在理性思维语文教育的过程中,将语文的属从非人的”工具”里解救出来归于”文化”名下,公德无量!
三、社会希望:普通教育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如何让儿童、少年、青年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要让他们学习文化与科学,学会生存与发展。学会运动,学会求知,学会审美。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生发展需要设置课程,应该设文化类课程,科学类课程,艺术类课程,运动类课程和劳动类课程。语文,应该是、事实也是文化类课程的主干、主体。
四、理性上,人们早就意识到”语文是一种文化”,只是没有公开、明确地表述、宣示出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都坦陈,语文”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问题就在这个遮遮掩掩的”部分”上!既没有揭示语文是文化的什么部分,也没有明确文化都有一些什么组成要素。当然,在语文课标里没有必要去阐述文化学的概念,再则,文化现象确实异常复杂,但是语文老师不能不在教学操作之前面壁文化。
五、正面阐明语文是言语文化,需先校正我们对”文化”的基本观念。文化学界至今没有公认的一致的”文化”定义,并不妨碍语文教育理论上使用”文化”这个词语。文化哲学上,”文化:人类文明的总称”“文化:人的第二自然”“文化:给定的和自在的行为规范体系”“文化:自觉的精神和价值观念体系”“文化:人的生活样法或生存方式”,总之”文化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质性的存在方式,具有无所不在的普遍性特征”,”是历史地凝结成的生存方式”。(引自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版 衣俊卿《文化哲学十五讲》)社会学认为,”文化是人类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进行共同社会生活的经验”。文化构成分”文化元素”“文化丛”“文化模式”三层级。文化的功能有”整合”“导向”“维持秩序”和”传续”。况且,”文化是建立在象征符号之上的”(引自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版 王思斌《社会学教程》) 回头看看语文课程标准所述的”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感觉,语文不仅是文化的形式部分(即文化的物质基础--象征符号--部分),还是以书面言语成品形态遗存下来的文化的内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