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组织员工福利状况调查
2006年12月,我国正式注册的民间组织接近32万家,从业人员300万。到今年10月31日,民间组织专职人员已达425万。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基金会工作人员使用的都是国家行政或事业编制,经费由政府下发。1991年后,才开始逐步使用社会团体编制。现在有的基金会尽管使用事业编制,但其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也全部由基金会自行承担,如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有21名专职工作人员,虽然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即将申请下来,但管理上依然采用劳动合同制,所有员工福利均由基金会自己承担。
民间组织的特点是民间性、自愿性、公益性和非盈利性,我国民间组织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按照国际规则,国际上的民间组织(NGO)工作人员一般都是由志愿者发展而来的,慢慢过渡到全职人员,从业人员的福利和保险一般是社会统一负担,其本身参与NGO工作的志愿特点比较明显,不存在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也就是说,并不把在NGO从业当成“饭碗”来看待。
国内的民间组织发展与国际NGO有很大不同,社会各层面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到民间组织就业,并称这为“非主流就业”,从业者也把这种就业当成谋求自身利益和发展的途径,这就有悖于公益组织的志愿特性。尽管一些基金会希望人们不要把志愿工作作为谋生的手段,但客观上,许多人还是把为基金会工作作为谋生的手段,为基金会工作获得的补贴是他们惟一经济来源。在现在劳动力相对过剩的情况下,许多人为了找到一份工作,无奈之下放弃应有的权利。他们为民间组织工作,却没有正式的编制、没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甚至一部分人没有劳动合同。
根据北京市社团编制处处长殷邯雪向《公益时报》提供的数据计算,北京平均每个社团仅有0.62个编制,也就是说北京的大部分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没有编制。有一个助学项目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3个。这13人中,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只有5人,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员都是非正式员工。
殷邯雪表示,民间组织不为员工申请编制的主要原因是出于成本的考虑:给员工申请编制,就得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样机构本来紧张的经费支出就更高了。我国民间组织尚处于发展的起始阶段,国家层面对于民间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也并不明确。民间组织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的现状,与民间组织自身发展程度紧密相连,特别是该机构的经济状况。“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组织,自身有能力承担相关费用,但就是不给工作人员应有的待遇。”殷邯雪说。
给正式编制就要付出相应成本,而与此对应的是,民间组织又是大量需要工作人员的。正如殷邯雪所说,非营利组织的生命力就是做活动和项目,人员充足,项目活动做得好,社会效益好,才能吸引更多的捐赠。
“公益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成本不应该由公益组织自己来承担。”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绩效评估研究室副主任袁娟在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说。而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培锋则认为,如果一个人与一个机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该机构就应该为这个人缴纳相应的保险。
袁娟表示,民间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有赖于全民保障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障的全覆盖不应该遗漏民间组织工作领域。政府已经看到了公益性民间组织的特殊性,民政部已经设立了促进民间组织发展的专项基金,部分地方政府更是走在培育民间组织发展的前沿,主动用政府财政补贴民间组织在现有人力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全力保障从业人员利益。
“这是一个好的方向。”袁娟说,“民间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保问题也应该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的资金中,毕竟,尽可能减少民间组织善款的内耗,充分发挥公益性特点,才是民间组织走向壮大的出路。6.国内与国外民间组织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
7.国内民间组织员工福利得不到保障的原因有哪些?
答:
8.举例法是新闻调查常用的方法。本文主要运用了哪几个例子?其作用是什么?
答:
9.对于“民间组织员工社会保险是否应该由民间组织自己承担”这个问题,袁娟和刘培锋有不同的观点。你支持谁的观点?请说明理由。
答:
参考答案:中小学作文阅读答案网整理
7、一是国家保障政策不明确,管理不规范。二是民间组织本身经济不景气,无力承担;个别有经济能力的组织故意不提供待遇。三是就业压力大,员工无奈之下放弃权利。
8、运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助学项目办公室的例子。具体说明民间组织的福利来源和编制情况。
9、①支持袁娟的观点。同国际接轨;符合民间组织公益性、非盈利性的特点;社会保障的全覆盖不应该遗漏民间组织工作领域。②支持刘培锋的观点。我国民间组织刚起步,民间组织本身应该暂时负担;有付出才有回报,回报后可以壮大自身;组织相对于个人更有力量,有责任为自己员工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