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诗人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的一诗写了“面对两条都没有走过的路,主人公毅然选择了一条人迹更少的路来走、来历练”的事情,体现了人性之美,其实我们倘将该作品作为“选择人生之路”来读也完全恰当。品读该诗,主人公形象的大气沉雄、勇敢创新、义无反顾,还是比较容易看得出来。
在到了岔路口,因为“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所以必得选一条路去走。由于“鱼”和“熊掌”两者不能得兼,故颇费踌躇,“我”“久久伫立”对两条路都再三观望,最终才咬咬牙下定决心选实了走“人迹更少的”那条“荒草凄凄,十分幽寂”的路,这样的义无反顾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如果说选择“那条通向丛林深处的路”是大众化的选择,比较平稳,但很有可能就平常了;那么主人公不愿庸俗而冒险地去创新一番,玩一把过瘾,认为即使轰轰烈烈地去死也比窝窝囊囊地存活强上百倍千倍。诗人的这种思想无疑是难得的,很精彩的。这样看来,说诗人的这种勇敢和大气魄不是一般的果敢,而是大气沉雄的干练,再恰当不过。
还有,诗人的思想之美也体现在对未来的展望上,还体现在对未来忆及“现今”这个从前的回忆上,它们的思想美点也确实颇为多多。
已经选定并走上选定的路时,诗人还念念不忘“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可人生是趟单程旅行,决无回头再走的可能。故一旦选定人生的道路,便是无尽头的求索。才开始走就揣测日后之事是展望,是人生的“大气度设计”,是开放。这样的展望有利于更稳健地干好人生大事业。因为不能同时选走人生道路,所以只选一条去走或许就很圆满地获取了成功,或许就大致成功却稍留缺憾,或许就根本是个事业大失败的结局,人生况味无外乎上述三种可能。有缺憾固然该“叹息”并后悔当初选择的太过于“草率”了些;我们说,就是成功者也可以“叹息”,认为假如选择走另外的一条道路成功准许会更大。这样憧憬未来的回顾因其打通了“少年、中年、老年”再“老年、中年、少年”的关节,属全程式鸟瞰,是高瞻远瞩,显得深刻。
诗人在作品中的价值取向是明确的、不含糊的,他并没因为“叹息”就否定当初的“隆重选择”,他甚至为自己“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去走而喝彩,虽然曲高可能和寡,虽然极有可能是失败居多,但是他认为即使失败也依然光彩,因为毕竟曾经奋斗过、拼搏过。
诗歌语言的含蓄让作品多了些诗意。明写选择一般具体的道路,暗写的却是人生道路大问题。以尺寸小篇幅说透人生大开头、大走向、大结局、大境界,这是诗人的,但主要还是诗中抒情主人公的。它是诗人的感悟,对我们读者也很有启迪的作用。
另外,诗意的模糊不是混乱了人们的思维,而是丰满了人物形象和思想。诗中“虽然这条小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与“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是写“已经选择的路”实在有先人走过,只不过是“走的人不多”罢了;而“两条路(含“未选择”及“已选择”)都未经脚印污染。/”是指没有人走过。作这样的理解,两者是相矛盾的,与该文开头的论述也有抵牾。我们仔细研究后认为,“未经脚印污染”是指“我”自己没涉足过,不是对大众及对前人而言。可是选“多人迹”或“少人迹”倒是“我”的自由,惟其选了“少人迹”的路去走故“我”是个勇敢果为的“这个时代”的先行者形象。
标题《未选择的路》并不很好写,可是诗人却借助于“选前的‘望’”、“走中的‘想’”、“想‘终’的‘忆’”将未选的路描述得十分令人向往。选“这条路走”却朝“另外一条路”深情地多望上几眼也是一种难舍的关注,何况是“久久伫立”更写透了决策阶段的再三考虑,主人公的慎重跃然纸上。心里“想”的“改日再见”也还是对“未选择的路”的眷恋。我们说,思念家人感情是美好的,思念家人的为思念自己而瘦了腰围更是美好深情的见证;这是杜甫思乡的深情。同理,该诗末尾凭借想到终极时的“忆”让一个善于思考和想象、善于总结,让诗人执著追求的形象明白无误地站立在我们的眼前、鲜活在读诗歌者的心中。
总起来说,我们可以认为该诗抒情主人公是个特立独行、大气沉雄、开拓创新、义无反顾而又办事周到的、充满现代气息的有为青年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