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教书当做从教的同义词,教的对象虽是学生,教的内容却是书。作为职业,教书自然偏重内容而偏轻对象。后来提出教书育人,指教师不但要教书,还要教人。这里的人是指学生。我们现在想给教人一词,提出一种新的解释,即以人教之。人是指教师自己。我们认为,教师所能教给学生的,不是书,而是教师自我。以人教之和以书教之,是两种不同的教学观念。以书教之,强调是所教之书,用韩愈的话来说就是所传之道,所授之业。师道尊严实源于所传授之道、业的尊严,如果师之所传之道与业有所偏离,师不但毫无尊严可言,几乎一定在打倒之列,明代的李费就是一个典型。道和业在师之上,师只不过是道和业的载体,将之传授于生而已。生之于师,只是接受所传授的道业,只要所授为道与业,可以不问师为何人,即所谓道之所在,师之所在也。以人教之则不然,它强调教者这个人的作用,重视教者与学生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把教学理解为传道授业不一样,以人教之的观念认为,教学的本质是正如海德格尔所提出的让学(《人,诗意地安居》,海德格尔著,郜元宝译,广西师大出版社,2000年 P20),即教师让学生自己去学,与所学的内容相比,让学之师的作用是更加重要的。
亚斯贝尔斯则认为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什么是教育》,雅斯贝尔斯著,邹进译,三联书店出版社,1991,P3)让学首先是教师主动、自觉的行为,是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中发生的活动,关键在于启发、引导学生去学。这比起学生所要学的道与业本身更为重要。因为作为道、业,如果学生不学,对于学生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学生的学习或出于外在的强迫,或出自内在的需要,而正如亚斯贝尔斯所指出的所有外在强迫都不具有教育作用,相反,对学生精神害处更大。(同上)事实也一再证实,教育只有转化为学生的自我教育,才会真正有效。让学的前提就是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点燃学生学习的欲望,使之产生学习的内在动力,具有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这种内在的动力,不仅能使学习本身变得快乐,而且还能开发学生的潜能,鼓舞学生自己去克服学习中所遇到的困难。总之,使学生学习的过程成为自身成长、发展的过程。汽车如果失去了动力,推着拖着,不但艰难无比,也绝对跑不了多远。教学不能只是把眼睛盯住要跑的公里数,而置动力有无与大小于不顾;假如教师使学生的学习有足够的动力,让学生自己开车前行,必定比推着拖着跑得要快、跑得要好。因此,我们认为,教师要把自己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精力用于如海德格尔所说的让学一一激发、点燃学生学习的兴趣、欲望,而不是相反,用于道与业本身的传授上。
让学有两层含义。一是让爱,即让学生爱上语文。费尔巴哈说得好,感情只对感情说话。不能设想一个对语文不爱的教师能教出爱语文的学生。只有教师爱语文才能诱导学生爱上语文。二是让知,即让学生了解学习的门径,知道该怎么去学即所谓授之以渔。而学习的门径不是别人哪怕是权威的经验,而应当来自教师自我的长期不懈的学习得来的感悟;即使是权威的指点,也应被他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所渗透,所注解,所以也应当看成是教师自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更何况,教师训学的必要前提是如马克斯•范梅南所说的教师对学生的作为教育关系发展的先决条件的教育爱(《教学机智》,马克斯•范梅南著,李树英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P89)更是教师心灵生活的主导。因此,以人教之比以书教之更贴近教学的本质。
即使从教学内容这一角度看,以人教之也超过以书教之。教师自然要教他的学科,但成功的教师之成功的教学,教师和他所教的学科总是水乳交融而为一体的,仿佛他就是他所教的学科,学科成了他的一部分,他所教的不是他所懂的,而是他所有的;不是外在于他的,而是内在于他的,是他自己心里流出来的,就是他自己。他不可能完全客观地对待它,因为它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是他生活内容的一部分,渗透着他的感情,活跃着他的灵魂。 教学,是他这个人在学科中和他的学生的相遇,以至于学生日后所回忆起来的不是他所讲的内容,而是他这个人。鲁迅曾是章太炎的入室弟子,他在晚年所写的《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一文中说:“先生的音容笑貌,还在目前,而所讲的《说文解字》,却一句也不记得了。”(《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版,P546)出现在学生面前的不是作为职业的教师,而是教师这个人。教师不是他的面具,教师就是他这个人。帕克•帕尔默认为:“真正好的教师不能降低至技术层面,真正好的教学来自于教师的自身认同与自身完整。”(《教学勇气》,帕克•帕尔默著,吴国珍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P10)真正的教学与其说是教师与学生的相遇,还不如说是人与人在教学中的相遇。我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教学不是教书,而是教人。这不是说教师不要教书了,而是说语文教师本身应该就是汉语,应该就是文学。对于汉语和文学,他不仅有透彻的理解,更有深刻的感情。借用一个时髦的词语来说,他起码是汉语、文学的形象大使。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必须一定是汉语学家和文学家,但他在汉语、文学方面确实有相当的造诣;而且他使一般的汉语学家、文学家自叹不如的是他有把少年儿童领进汉语、文学大门的热情和本领。他从事的是传承人类文明的伟大工作,在汉语学家、文学家面前他没有丝毫理由因自己是语文教师而自卑,恰恰相反,他会因此深感自豪。
语文教学,不管是作为科学,还是作为艺术,重要的是语文教师自身从个人、个性的角度,对汉语、文学的感受、感情、感悟,对学生学习汉语、文学的态度、心理同情的理解和真切的体验。其中无不渗透着他个人独特的生活阅历,浸染着他个人独创精神积淀。他的每一堂课、每一次批改,又都是他在特定的时空和特定的对象在精神上的相遇、对话。这一过程对他本人来说也是不可复制的,更不用说移植到别人身上了。梅兰芳即使上演他已演过无数次的保留剧目,他说也要有一点陌生感,以便他能有继续创造的空间,否则就只有失败。文学创作当然是有规律的,但不是所有懂得这一规律的人都能成为作家。一个作家可以把自己的创作经验传授给他的儿子,但这并不一定能使他的儿子成功地从事文学创作,因为文学是极其个性化的创造性劳动,一个作家无法把自己对创作的感悟、尤其是他的人生体验移植到儿子身上;而这却是文学创作的生命。初入语文教学之门者,应当多听老教师、优秀教师的课,虚心向他们学习;但如果一味模仿,亦步亦趋,即使一招一式全部一丝不苟地照抄照搬于漪、钱梦龙,充其量也只是形似而已,而不可能达到神似的境界。于漪、钱梦龙之神,凝结着她和他毕生的追求,渗透着她和他富于个性的汉语素养和文学修养,浸染着她和他独特的人生阅历,洋溢着她和他对教育、对学生的感情。所有这一切都不是靠模仿所能得来的。你所能教给学生的只有你那个自我,要真正走进语文教学之门,成为语文教育的科学家、艺术家,只有靠自己坚持不懈的修炼——读书、思考、实践,信念、品格、学问,不断战胜自己,不断自我超越。
如果认同语文教师所能教给学生的只有自我这一观点,那么我们就会更深刻而真切地体验到语文教师这个岗位的崇高;你在教语文,意味着你在教语文中做人,做一个引导、促进下一代成长、发展的人。你不只是因此而得到相应的种种待遇,更主要的是你从中在创造生活的意义,实现生命的价值,享受活着的快乐。由于你学生的成长,并因此同时自己也在成长,你会由衷感到充实、自在、愉悦,而不会觉得愧疚、空虚、厌倦。教学,就是你安身 立命的最佳处,你始终在与语言、文学的创造性关系中,与学生的关系中,享受自我的发展,享受学生的成长,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至乐》)
由于语言、文学浩瀚无比,由于学生远比生命广泛、复杂,而语文教师岗位又要求你必须以真我面对,因为教学是通达灵魂的镜子,(《教学勇气》帕克•帕尔默著,吴国珍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P3)任何矫情、造作、掩饰等等都无用武之地。语文教师首先必须确切无误地认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就像庄子寓言中那个井蛙跳到海边,不断地自我超越。好在教学本身就是一个教师领着学生不断自我超越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将语言、文学 奉送给学生的过程。而且,发现自己的渺小,正是一个语文教师走向优秀、卓越的开端。在教学中不断实现自我、超越自我,以教为学,其乐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