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在《影子》这篇课文里而有一个偏旁,是“友”字去掉“又”,这该称什么?
聂在富:下面几点意见不知道是否对您有点参考价值,请您指正。
一、识字教学中帮助学生认识字形、了解字义”部首”和字典的检字部首(一般称某某部,如:丶点部)不同。字典的检字部首不能作为识字教学中分析字形的依据。如“亮”在字典的部首检字索引中归入“亠”部,除去这个检字部首,余下的部分既不成字也不是部件。字典为了检字方便可以这样确定检字部首,但是在识字教学中分析字形,就不能这样拆分,因为这样拆分既不便于称说,又不符合字源,无助于记忆字形、了解字义。识字教学中如果要分析“亮”字,只能说“上面是高字少个口,下面是个‘几’字”。
再如“容”字,《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都把它归入“穴”部,除去部首,余下的部分就成了不成字的“”。这样拆分,在教学中既难以称说,又不利于了解字义。许慎说:“容,盛也,从宀、谷”。“宀”表示房屋,房屋中空,可以住人容物,“谷”是山谷,也有中空的意思,所以“容”的本义是“中空能纳”,引申为宽容、允许等义。如果把“容”字拆分为“宀”和“谷”两部分,则不但便于称说,也有利于了解字义。
二、有些字的某一部件没有通用的名称,这个部件如果为两个以上的字所共有,就可以根据其中最常用的一个字确定部件名称。如“在”和“存”这两个字有共同的部件“”,学生在一年级上学期就学了“在”字,到学“存”字时就可以把“”叫做“在字旁”。这样做可以充分体现利用旧知识、以熟带生的精神。带有这类部件的合体字还有:
有、左、右、友、布──共同的部件“
”,可以叫做“有字旁”;
营、莹、萤、荧、莺、萦、荣、劳──共同的部件“”,可以叫做“营字头”;
亲、条、杀、杂──共同的部件“朩”,可以叫做“亲字底”;
青、表、麦、素──共同的部件“”,可以叫做“青字头”;
卷、眷、拳、券──共同的部件“”,可以就做“卷字头”;
弄、异、弃、卉──共同的部件“廾”,可以就做“弄字底”。
有些合体字,两个部件中有一个是独体字或通用的部件,便于称说;另一个既不是独体字也不是通用部件,不便称说,可以采取变通称说的办法。如“善”字,可以这样分析:上下结构,下面是“口”字,上面是“羊”字加点、撇、横。“羊字加点、撇、横”就是变通说法。再如“复”字,可以说:上下结构,下面是“折文底”,上面是撇、横加个“日”字。“撇、横加个日字”也是变通说法。
如果我们心里不必老挂着考试,那么,怎么有利于学生记忆和理解,就怎么教。如果考试要考这些东西,而且还有统一的答案,那可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