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我到过桂林两次。每次归来,有几个友人总要问:“老兄,写了几首风景诗?”我说没有写,他们都不相信。他们说,桂林的山水那么美妙,怎么会无动于衷呢?不写诗对不住桂林。是的,每当航行在碧青的漓江上,两岸拔地而起的青嫩的山峰,山的颤动的倒影,葱葱郁郁的竹篁,还有那烟雨迷蒙的水墨画似的情境,着实把我深深地迷住了。但是,当时与过后,我并没有萌生过写风景诗的念头。我曾就这个事实与绿原谈论过。我对他说,在美丽的山山水水面前,我写不出诗来,我没有描画纯净的自然美的情绪。我的心灵似乎更容易被那种辽阔与壮美的境界和大自然中某些能够引人震惊的、在困境中坚毅不屈的现象或生态所触动,除开属于个人气质的因素之外,还由于不善于纯客观地描绘事物,写所谓的“自然诗”。如果主客观之间没有某种机缘,我是无法凭借冷静的技巧写一行诗的。绿原去过桂林,也没有写出一首赞美漓江风景的诗。但有不少诗人,游一趟桂林或黄山,可以写出十几首、几十首诗。他们写柳烟、细雨、渔家姑娘、碧流、翠峰,我佩服他们这种捕捉诗情画意的本事。我去过黄山,游得也很畅快,登上天都峰,目睹了云海日出,却只写了一首短诗《昆虫的歌》。我在诗里说,黄山是“人的圣地”,也是“昆虫的圣地”。我到过玲珑剔透的鼓浪屿,写了一首《生命》,我歌颂了一株在巨岩的顶端困厄与顽强地生长着、姿态苍老而佝偻的榕树。我认为,对一个诗作者来说,他们应当写出与众不同的“特殊”的情境与形象,他写的诗谁也无法摹仿,而且他自己以后也无法写第二首相似的诗。这种产生诗的特殊的情境与机遇,不能无中生有地虚构。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不能强加于别人。
1973年6月,我第一次去桂林时,写了一首《华南虎》,连我自己事先也没有料到竟然写了一首大煞桂林风景的老虎诗。老虎,按它的气质与形象,很难与桂林山水联系起来。但是,我却以愤激的情绪写了一只体态并不出众的虎。有生以来,我多次见到虎。那些虎,比桂林的这只华南虎,要威武得多。1951年,在齐齐哈尔见过一只囚放铁笼不久、狂吼不已的东北虎,在北京动物园见过不下三五只老虎。但都没有动过写虎的念头。前面说过,我的气质不是喜欢写壮美的事物吗?为什么没有写狂吼如雷的东北虎?一般说,我这个人对生活的感应还不算迟钝,但让我冷静地剖析我当时的感应,使之理论化,确没有这个本领。我只能尽量真实地写下当时形成诗的经过。
冷静地想想,1973年的当时,我如在另一个地方,遇到老虎,不见得能写出这首《华南虎》。桂林动物园的这只虎,给我的灵魂以震惊的是它的那几只血淋淋的破碎的爪子,还有墙上带血的抓痕,一下子把我点爆了起来。当时,我在湖北咸宁文化部干校,绝大部分学员都已回京或分配到别的城市,我是属于少数不能入京的“分子”之一。不待说,情绪是异常沉重的。那天,桂林的天气燠热难当。我和两位同伴坐在几棵夹竹桃树阴下一条石凳上休息。──桂林的夹竹桃不是盆栽,它是高大的树,有三四丈高,满树粉红的花朵,发出了我熟悉的甜甜的气味,否则真难相信它就是夹竹桃。对面是桂林动物园,由于无聊,我们走进园内。炎炎如火的阳光,蒸烤着一个个铁笼,里面大半是蟒、蛇,还有几只猴。在最后一排铁笼里,我们看到了这只华南虎。正如我在诗里写到的那样,它四肢伸开,沉沉地睡着(?)。我看到血淋淋的爪子,破碎的,没有爪尖,最初我还没有悟过来,我记得有人告诉过我,动物园的老虎,牙齿、趾爪都要剪掉或锯掉。这只虎,就用四只破碎的趾爪,愤怒地绝望地把水泥墙壁刨出了一道道深深浅浅的血痕,远远望去像一幅绝命诗似的版画。我立在铁笼外好久好久,我想看看虎的眼睛。人的眼睛是灵魂的窗子;虎的眼睛也应当是灵魂的窗子。但它始终没有转过脸来。这四只虎爪已经足够使我的灵魂感到惭愧。我想,从遥远的长江南岸来桂林,原只是想在大自然无邪的怀抱中解脱一下,现在我居然还作为一个观众,有兴趣来欣赏被囚禁的老虎。我没有老虎那不驯的气魄,不但自惭形秽,而且觉得心灵卑劣,于是,匆匆离开。我并没有听到虎啸,但期待着1951年在嫩江岸上听到过的东北虎那样的怒吼。我从来没有听过比虎啸更凄厉的更洪亮的声音,我即使再悲愤,拼出全生命的血气,也吼不出如此强劲的声音。
回到干校时,当天就匆匆写了这首《华南虎》。写得比较长,大约在一百行上下。我写诗有个弱点,不凝练。绿原多次提醒我说,不论做人,还是作诗,都应当尽力凝练,抒情诗一般不要超过一百行。我生活作风散漫,写诗常常拖沓,不深刻,感情不集中,很不讲究结构。绿原的话,十分中肯。因此,1979年,我整理誊清这首诗的时候,我删去枝枝蔓蔓的东西,剩下不到五十行。去年编集子时,我在文字上作了少许改动,结尾添了两行:
还有滴血的,
巨大而破碎的趾爪!
我觉得,华南虎不羁的灵魂,掠过人们的头顶,腾空而去,总属虚幻,即使让人看见它的“火焰似的斑纹,火焰似的眼睛”,总感到还没有写出最震慑人心的那个特殊的形象,应当让滴血的趾爪掠空而过,让虎爪的受伤的血,一滴一滴,像灼热的熔浆,灼痛那些沉闷而麻痹的灵魂!最后添的这两行,我感到满意。一首诗,必须给读者留下一点难忘的与众不同的形象。人们常说,每首诗有一个“核”,有一个感情的爆发点;有了这一点,才能把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感情交融起来。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我相信,这首《华南虎》,如果失去滴血的趾爪,而且最后不出现腾空而过的具有动感的形象,它就会显得平淡无奇。
这首诗,有一处写得或许过于简略了,最后一节开头两行“我终于明白……我羞愧地离开了动物园”,原来写得较具体,写到了我当时自责的心情;但我不愿意过多地剖析自己,觉得那样“联系思想”,有点一般化,公式化,还不如一笔带过,留下空白,让读者去思索。我的这个考虑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删得太苦,“我终于明白……”用省略号隐去了我的许多内心活动,只用“羞愧”二字点出我的心情。如果诗的最后一节的头两行,单独成为了一节,前后各空一行,可能更好,使读者读到这里,停顿一下,思考思考我隐去的复杂的感情。
这几年我写的诗,包括这首《华南虎》在内,我努力在诗的意境上开拓得深远些。每首诗,从第一节到尾,是一个完整的艺术生命,每一行、每一个字都是完整的生命的一个有机的部分,不应再多一点或少一点,它的表现形态(不仅是外在的形式)是与诗的情境、形象以及它的气韵和节奏,是一次完成的。当然达到这个境地是困难的。这只是我的一个孜孜以求的理想而已。
歌德说过,每首诗都应当写明创作的时间,这对了解诗有着不可忽略的意义。《华南虎》表现的那种情感只能从那个历史时期的特点去体会。就我个人来说,我当时只能这么写老虎,而当时奇遇似的让我看见了这只虎,而这只虎与我当时的境遇何其相似啊!
(选自《梦游人说诗》,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