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雎不辱使命》选自《战国策·魏策四》(下引文字出此不注)。是章,不少读者误作史传,以为实有其事,初中语文《教参》的分析不能不说是极有影响的:
安陵是魏的附庸小国,秦企图用“易地”的政治骗局进行并吞,由此引起了两国之间的一场外交斗争。这篇文章记叙唐雎出使秦国,义正辞严地同秦王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终于折服秦王的经过,表现了唐雎不畏强暴的精神。
其实,秦王是否有必要设计这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的“政治骗局”?两国之间是否存在这番惊心动魄的“外交斗争”?一介之使唐雎是否可能轻而易举“折服秦王”?探究有关史实,结论只能是否定的。
战国末期,天下纷争,游说之士活跃于政治、外交舞台。唐雎是魏国的策士,《战国策》对其人其事之记载,真假参半虚实有之。该书详录唐雎四次游说之辞,兹据于鬯《战国策年表》编年如次:
秦昭王四十一年(前266),齐楚攻魏,魏安厘王遣唐雎入秦求援,唐雎以“亡一万乘之魏,而强二敌之齐楚”为由,说动秦王发兵救魏,“魏氏复全,唐雎之说也”。
秦昭王五十年(前257),魏信陵君窃符救赵,志得意满居功自矜。“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唐雎以此语诫之,信陵君幡然醒悟谦恭“受教”。
秦始皇六年(前241),唐雎说楚春申君合纵,“相万乘之楚,御中国之难”,“为天下枭”(《战国策·楚策三》),率诸侯合力抗秦,事未果。
第四次,即受安陵君之命出使秦国。该章载录秦王“灭韩亡魏”之语。始皇十七年(前230)韩灭,后五年魏亡,故唐雎奉安陵君之命廷见秦王嬴政事,《战国策年表》系于始皇二十二年(前225)。
按照《战国策》的记载,唐雎活动于战国末期约四十年间(前266-前225),其一生行事多与抗秦存魏攸关,从《战国策》所录其人言辞看,此人乃一“辩其谈说”(《荀子·儒效》)的策谋之士。《唐雎不辱使命》的记载与唐雎的这一身份似乎也没有扌干格难通之处。然而,《战国策》关于唐雎的记载却存在一个难以弥合的破绽:
魏人有唐雎者,年九十余,谓魏王曰:“老臣请西出说秦,令兵先臣出,可乎?”魏王曰:“敬诺。”遂约车而遣之。唐雎见秦王,秦王曰:“丈人芒然乃至于此,甚苦矣……”
这便是《战国策》所载唐雎首次使秦事。是年唐雎“九十余岁”,自称“老臣”,秦王则以“丈人”呼之。照此推衍,十年后说信陵君,十五年后说春申君,唐雎已过百岁,至为安陵君使秦而面见秦王嬴政,上距说秦昭王四十余载,唐雎已为一百三十余岁之朽然老丈矣!元代吴师道《〈战国策〉校注补正》析曰:“唐雎为魏说秦时,九十余,至与信陵君语,相去十年,为安陵使秦……上去说秦四十二年,决不存矣。”吴氏之说切中肯綮。《唐雎不辱使命》中的唐雎,其人之存殁已属一大疑问,遑论奉命出使慑服秦王了。一百余岁之老朽面折廷争折冲樽俎,而令秦王惊惶失态俯首听命,这只能是编排出来的一幕滑稽剧,而绝非真正的历史。在这一点上,《战国策》的记载是不能自圆其说的。①
退一步说,即令两次使秦的唐雎非为一人②,该文的历史真实性依然是大可怀疑的。
安陵,即鄢陵。安、鄢古韵同属元部,可行通用,《唐雎不辱使命》亦见《说苑·奉使》,其文“安陵君”作“鄢陵君”,可见其地实一。杨宽先生《战国史》所附历史地图于“安陵”下括注“鄢陵”,亦可证之。安陵原为魏之属地,秦昭王二十四年(前283),秦相穰侯魏冉兴兵击魏,斯时鄢陵已入秦境:
(魏昭王)谓穰侯曰:“君攻楚得宛、穰以广陶,攻齐得刚、博以广陶,得许、鄢陵以广陶,秦王不问者,何也?以大梁之未亡也。今日大梁亡,许、鄢陵必议,议则君必穷。为君计者,勿攻便。”
此为秦昭王二十四年(前283)事。由引文可知,早在魏冉攻魏之前,迫于秦之压力,魏国已割鄢陵以增广穰侯之封域定陶。也就是说,唐雎为安陵君使秦前五十八年,安陵已落秦人之手。秦庄襄王三年(前247),魏信陵君有言:“无忌将发十万之师以造安陵之城。”可见此时安陵之归属尚无变化。没有材料可以证明,此后安陵复归于魏,又成“魏的附庸小国”。诚如历史地理学家顾观光所云:“鄢陵久为秦有,而安陵至战国末尚存,此则传闻异辞,当在阙疑之列矣。”(《七国地理考》卷五)
从时间、地点、人物的矛盾情形看,《唐雎不辱使命》事出虚妄,当可定论。当代学者缪文远先生在《战国策考辨》一书中断定,是章出自秦末汉初纵横家之“拟托”。朱东润先生也认为:“本文情节当出于虚构,不能视为真实的历史记载。”(《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逊上编第一册137页)斯诚不刊之论。倘对该文内容深入剖析,这一点可以看得更为清楚。
首先,基本情节不合事理。作为一方域仅“五十里”之小国,当天下板荡之际,只能成为臣服大国强国的附庸,事实上是很难作为一个“国家”独立存在的。即令魏国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尚存”,以秦王横扫六合之兵威,但遣偏师一支以击,弹丸之地旦夕可下,何须卑词“易地”,自讨没趣,进行一嘲外交斗争”?秦王举措固然令人费解,而唐雎之行则愚昧至极。皮之不存,毛之焉附,魏国既灭,安陵岂能以“五十里之地”对抗虎狼之秦?即令以“劫秦”手段换取秦王一纸承诺,在“兵革不修、诈伪并起”“氵昏然道德绝矣”(刘向《战国策书录》)的战国末期,缺少实力保障,这种承诺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战国策》注者鲍彪认为:“唐雎之使愚矣!虽抗言不屈,岂终能沮之乎?”战国策士的游说活动皆有明确的功利目的,唐雎怎么会“知其不可而为之”呢?
其次,人物形象有欠准确。该文的两个人物唐雎和秦王,与真实的历史人物之间存在着鲜明的反差。历史上的唐雎,是一位纵横捭阖巧舌如簧的策士,并不是专诸、聂政、要离之类的玩命角色。“伏尸二人、流血五步”的恫吓,“挺剑而起”一拼死活的架势,非唐雎一类的策士所愿为所能为。而作为唐雎对手的秦王嬴政,绝不是懦弱无能易于就范的庸主,那种色厉内荏前踞后恭的性格,和喑口恶叱咤一统天下的嬴政的个性特征难以吻合。只要读一读《史记·刺客列传》就可以知道,面对荆轲锋利的匕首,猝然之间,秦王“乃以手共搏之”,可见其人身手矫健处变不惊,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角色。那种“色挠,长跪而谢之”的形象,和历史上的秦王嬴政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复次,重要细节严重失实。矛盾的彻底解决依靠了那柄来历不明的“剑”。《史记·刺客列传》:“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秦臣尚不可带剑入殿,作为敌国使者的唐雎,焉能持剑立于朝堂之上?何况,其时秦国正与东方诸国全力相搏,面对来意不善的敌国之使,焉能如此麻痹大意?
由此观之,《唐雎不辱使命》不仅违背了历史的真实,作为文学作品,也违背了生活的真实;其文出于虚构“拟托”,而且虚构“拟托”的手法也实在算不上高明。
对照《史记》对唐雎其人其事的记载,对准确理解《唐雎不辱使命》一文不无启迪。太史公处置《战国策》中关涉唐雎的材料,采取了三种方式。一是载录其事直书其名:《魏世家》记唐雎说秦昭王援魏事,文字与《战国策》悉同。一是载录其事讳涉其名:《魏公子列传》载唐雎说信陵君事,不书“唐雎”之名,而云“客有说公子”者。史迁下笔审慎,无疑对其时唐雎之年龄及缘何由魏入赵俱生疑惑。一是对《战国策》中有关材料弃置不用:《唐雎不辱使命》即属此类。照一般读者看来,《唐雎不辱使命》情节生动文字鲜活,绝不比《刺客列传》中的“曹沫之劫齐桓公”逊色。《史记》何以作如此取舍?合乎逻辑的解释是,太史公已辨其伪。可以说,早在二千年前,司马迁即以史家锐利的目光对唐雎劫秦王之真伪作过甄别。秦帝国是一个短命的王朝,秦始皇仁义不施积怨天下,故汉初纵横之士假托唐雎之名,向秦始皇泼了这盆污水。③这就是《唐雎不辱使命》产生的社会背景。“易地”是秦始皇的祖宗们常常祭起的法宝,而“劫秦”之事,在秦的历史上也不鲜见。这无疑给“拟托”者提供了历史素材和想像空间。在此基础上,塞进汉初方士们特别感兴趣的“白虹贯日”“慧星袭月”“仓鹰击殿”之类“天人感应”之谈,迷人心窍惑人耳目,所有这一切拼凑一处,便借着“唐雎”的亡灵,上演出一幕“折服秦王”的历史荒诞剧。
[注释]①《战国策》系西汉刘向据六种书合成,文字非出一人之手,有此矛盾,并不奇怪。②《战国策》整理者南宋鲍彪认为,两次使秦之唐雎非为一人。然魏有两唐雎之说舍此别无根据,故多数治《战国策》者并不认同。③杨宽先生认为,《战国策》某些章节,“只是用作练习游说的脚本的,就不免夸张失实,甚至假托虚构”(《战国史》529页)。《唐雎不辱使命》很可能正是讲究“揣摩”的策士们虚拟的供“练习游说用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