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教王羲之《兰亭集序》,其末段相关资料的理解似乎难尽原意,故写下这篇短文谈谈自己的意见,以求同行指正。为了便于分析,且把原文末段转引如下: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世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本段为王羲之阐释结成《兰亭集》的理由。作者认为古今引发情感的缘由是一致的,“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所以兴怀,其致一也”。这儿所指引发情感的缘由到底是什么呢?这从上段可以明确地找到答案,即是古今人们对衰老、死亡的感伤。“当其欣于所遇……曾不知老之将至”,“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不仅如此,作者还进一步认识到,这些关于死生的感慨完全超越了时空,不仅以今视古是“若合一契”,而且“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正是由于人类普遍对自己生命具有一致的情感,所以后代的人们才会因前代的诗文而产生强烈的共鸣,“临文嗟悼”不已。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人的死生、夭寿有着客观清醒的认识,作者在文中说,“修短随化,终期于尽”,“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也正因为这种对生命清醒的认识,作者才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去寻仙求道以求长生,而是别寻途径,去求得生命的不朽。
按照儒家的观点,摆在作者面前有三条道:一曰立德,二曰立功,三曰立言。作者是文人,自然应该选择第三条道,即“列叙时人,录其所述”,结集成书,传之后世。曹丕《典论论文》也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氏逝去不远,我想,羲之对他的的“不朽”之言或许自有一番体会吧!
当然,从文中来看,羲之的认识自与一般儒家的观点有所不同,或许并不是要立下什么不朽的言论以博得后世的景仰,而是希望自己(也包括与会的其他人)的情感通过文字的传承让后人感动,从而越过时空的障碍与后人作心灵的对话,让自己(也包括与会的其他人)的生命永恒地活在未来世界。
当然作者要结集成书还有一层原因。要搞清这个原因,这就必须弄明白作者为什么对“昔人兴感之由”“不能喻之于怀”了。根据文意来看,可能是对前人“兴感”的具体情况因时殊世异知之不详而难作进一步了解吧!鉴于此,作者自然害怕后人对自己(也包括与会的其他人)的思想情感也像这样不能很好地理解,所以要结集成书。这样既可让后人能更多地理解自己,又能达到使自己生命“不朽”的目的,岂不是一举两得?
综上所述,兰亭结集成书的目的,表层是要“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深层的原因则是在求索生命不朽的途径。
写到这儿,该说的话似乎已经说完,但为了阅读起见,请允许我把教材中一个不确的注释做一更正。教材把“所以兴怀,其致一也”中的“致”释为“思想情趣”这是不正确的。“致”与前文“兴”义近,可释为“引起”“触发”等,作动词用;与前文“所以”相关涉,意义上互补。“所以兴怀,其致一也”是一个单句,“所以兴怀”是主语,“其致一也”是谓语,“其”复指前面的主语。全句可释为:触动情感的缘由那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