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巴金一家人的日子活得非常的艰辛。在门前的院子中养一只会叫的狗,会把敌人引来,这很危险。别人都劝他把小狗送走,但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很深刻,要送走,实在是令巴金非常地不舍。最终,由于环境的危急,他把包弟送往医院用来做实验,从此他对包弟产生了深深的歉意。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7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看到陌生的人吠叫,是狗的本性。但只要巴金一叫唤,它就会停止,可以看出它是一只很听话的小狗,它与主人巴金相处得很融洽。“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又跑又叫。”包弟大声叫是因为听到了陌生的声音,担心有人会伤害巴金一家人。它对巴金的忠心耿耿从这里显露出来。“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文革的时候,巴金们能否自己吃饱饭已经是一个问题,而萧珊每天仍向服务员要一点骨头带回家给包弟吃,她一定时很喜欢包弟。“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主人不在家,却天天守在门口守护着,等待着。它与主人之间的感情定很深厚。
后来,在万分无奈的情况之下,巴金他们还是把包弟送到了医院,让它作为实验的材料。尽管舍不得,但为了保全自己和家人,仍旧这样做了。“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把包弟送走,情况已经安全了许多,晚上应该能够好好地睡一觉了。可在吞了两片安眠药后都没有用,脑子里依旧在想着包弟。可以看出巴金已经在为自己行动后悔了。“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愧;为了向保全自己,我想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把包弟送去医院,是巴金心中永远的内疚。他后悔,他内疚。但也正是因此,更加能够看出巴金与包弟之间的感情是多么的深厚。
对不起,包弟!都是当时的一念之差,使你永远地离开了。纵使心中有无限的自责,也无法挽回这已成定局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