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间、年代的规范写法
根据出版物相关规定,关于时间的写法要求如下:
时间包括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第一、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1.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
示例:
公元前8世纪 20世纪80年代
公元前403年 公元7年
1994年10月1日(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作“90年”或“九0年”)
注意:(引文著录、行文注释、表格、索引、年表等,年月日的标记可按GB/T7408-94的扩展格式:1994-10-01)
2.时、分、秒。
示例:
4时
15时40分
14时12分36秒
注意:必要时,可按GB/T7408-94的扩展格式:04:0015:4014:12:36
第二、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
1.中国干支纪念和夏历月日。
示例:
丙寅年十月十五日
腊月二十三
正月初五
八月十五中秋节
2.中国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这类纪年不应与公历月日混用,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示例:
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
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
日本庆应三年(1867年)
3.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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