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廷弼
【甲】
熊廷弼,字飞百,江夏人。万历二十五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保定推官,擢御史。四十七年,杨镐既丧师,廷议以廷弼熟边事,起大理寺丞兼河南道御史,代镐经略。未出京,开原失,甫出关,铁岭复失,沈阳及诸城堡军民一时尽窜,辽阳汹汹。廷弼兼程进,遇逃者,谕令归。斩逃将刘遇节、王捷,以祭死节士。诛贪将陈伦,劾罢总兵官李如桢,以李怀信代。督军士造战车,治火器,浚濠缮城,为守御计。令严法行,数月守备大固。乃上方略,请集兵十八万分布清河,抚顺诸要口,首尾相应,小警自为堵御,大敌互为应援。
廷弼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射。自按辽即持守边议,至是主守御益坚。然性刚负气,好谩骂,不为人下,物情以故不甚附。
当是时,光宗崩,熹宗初立,朝端方多事,而封疆议起。御史冯三元劾廷弼无谋者八、欺君者三,谓不罢,辽必不保。诏下廷议。廷弼愤,抗疏极辨,且求罢。而御史张修德复劾其破坏辽阳。廷弼益愤,再疏自明,云“辽已转危为安,臣且之生致死。”遂缴还尚方剑,力求罢斥。及辽阳破,河西军民尽奔,自塔山至闾阳二百馀里,烟火断绝,京师大震。帝乃治前劾廷弼者,复诏起廷弼于家,而擢王化贞为巡抚。
化贞素不习兵,轻视大敌。文武将吏进谏悉不入,与廷弼尤牴牾。二十二日,遇大清兵平阳桥。锋始交,大溃,大清兵追逐化贞等二百里,不得食,乃还。报至,京师大震。大理寺卿周应秋等奏上狱词,廷弼、化贞并论死。
(节选自《明史》,有删改)
【乙】
明启、祯间,东事之坏中破竹之不可遏,一时大臣才气魄力足以搘拄①之者,熊司马一人耳。用人者贵展其才,原不当使一二腐儒操白简以议其旁也。
关门再出,庙堂诸公忌其有所建白,乃以全不解兵之王化贞漫夸六万兵平辽,为之掣肘。时江侍郎秉谦力陈:经臣②不得展布尺寸,反使抚臣③得操节制之柄,必误国事。不幸言而中矣。当国者苟有人心,即寸斩抚臣以谢经臣,犹且不足。反以不能死绥罪之,是犹束乌获④之手足,使力不胜匹雏者代之任重,及蹶而偾,则曰“是亦获有同咎”,可乎?
(节选自全祖望《书明辽东经略熊公传后》)
[注]①搘(zhī)拄:支撑,抵抗。②经臣:经略一方军事的大臣。③抚臣:安抚地方的大臣,指巡抚。④乌获:战国时秦国大力士,据说他能举千钧之重。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授保定推官,擢御史 擢:提拔
B.甫出关,铁岭复失 甫:刚刚
C.当国者苟有人心 当:处在
D.是亦获有同咎 咎:罪责
5.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3分)
A.廷议以廷弼熟边事 即寸斩抚臣以谢经臣
B.复劾其破坏辽阳 忌其有所建白
C.臣且之生致死 犹且不足
D.不得食,乃还 乃以全不解兵之王化贞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杨镐战败以后,朝廷起用熊廷弼代杨镐为辽东经略,熊廷弼到达辽阳后,开原、铁岭相继失守,他斩杀逃将刘遇节等,以求稳定军心。
B.熊廷弼有胆略,晓军是。任经略后更加坚决主张拒敌守城。但是他禀性刚直,喜欢骂人,不甘谦恭下人,因而舆论对他不太支持。
C.王化贞不通军事,轻视大敌;不听文武将吏的规劝,与熊廷弼尤其抵触。战败后大理寺周应秋等报上判决书,熊廷弼、王化贞都被判了死刑。
D.全祖望认为熊廷弼是可以挽救危亡的唯一人才,而朝廷缺是非不分,归罪功臣,揭示出明末君主昏聩,朝纲败坏的历史悲剧。
7.把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小警自为堵御,大敌互为应援。(3分)
(2)帝乃治前劾廷弼者,复诏起廷弼于家。(3分)
(3)用人者贵展其才,原不当使一二腐儒操白简以议其旁也。(4分)
4.(3分)C (当:掌管,主持。)
5.(3分)B (两个“其”均为第三人称代词“他”。)
6.(3分)A (“熊廷弼到达辽阳后,开原和铁岭相继失守”有误,原文“未出京,开原失,甫出关,铁岭复失”。)
7(10分)(1)小的战事各自拒敌防守,大敌来时则互相接应、援助。(3分)
(2)熹宗于是对过去弹劾廷弼的人加以治罪,又下达诏书从家中起用延弼(3分)
(3)用人者可贵之处在于能让人的才能得到施展,原本就不应当让一两个迂腐的书生拿着弹劾的奏章在他的一旁议论。(4分)
熊廷弼(1569-1625),明末将领,字飞白,号芝冈,汉族,湖广江夏(今武汉市江夏区人)万历进士,楚党。由推官擢御史,巡按辽东。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熊廷弼受命巡按辽东。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以兵部右侍郎代杨镐经略辽东,招集流亡,整肃军令,造战车,治火器,浚壕缮城,守备大固。
熹宗即位,天启元年(1621年),建州叛军攻破辽阳,再任辽东经略。与广宁(今辽宁北镇)巡抚王化贞不和,终致兵败溃退,广宁失守。因当时王化贞是东林党人叶向高(当时首辅)的弟子,所以熊廷弼被东林党人背黑锅。五年(1625年)被杀,并传首九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