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一、词语积累
1.通假字
(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通“辨”,辨别。)
(2)故患有所不辟也(通“避”,躲避。)
(3)所识贫乏者得我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4)乡为身死而不受(通“向”,从前。)
(5)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词类活用
(1)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动词作名词,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名词作动词,同“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古今异义
(1)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古义:能够用来。今义:能够。)
(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古义:这,指示代词。今义:判断动词。)
(3)一箪食,一豆羹(古义:古代盛食物的器具。今义:豆子。)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古义:古代的一种量器。今义:计时器具。)
(5)万钟于我何加焉(古义:益处。今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4.重点词语
(1)二者不可得兼(得兼:同时得到或占有。)
(2)舍生而取义者也(义:正义或仁义。)
(3)故不为苟得也(苟得:苟且取得,本文指“苟且偷生”,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4)所恶有甚于死者(恶:厌恶。)
(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欲:想要;甚于:比……更重要。)
(6)非独贤者有是心也(非独:不仅。)
(7)贤者能勿丧耳(贤者:有道德的人。)
(8)所识穷乏者得我与(穷乏:贫穷。)
(9)此之谓失其本心(谓:叫;本心:天性,天良。)
二、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鱼,我所欲也。(“也”,表判断)
2.省略句
(1)舍生而取义者也。(省略主语“我”)
(2)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
3.倒装句
(1)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介宾结构后置,应为“是故所欲于生者有甚”)
(2)万钟于我何加焉?(宾语前置,应为“万钟于我加何焉”)
三、主题思想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四、写作方法
1.议论严密,层层深入。
2.善用比喻。第一段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
3.善用对比。第二段运用的论证方法是举例论证。作者先以贫者不食嗟来之食为例,从正面论证人人都有“本心”;再以有人“不辩礼义”接受“万钟”为例,从反面论证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
五、理解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能概括全篇大意的)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请你举出历史上两个舍生取义的名人的事例:(1)文天祥在敌人的威胁利诱面前宁死不屈。(2)闻一多面对敌人的枪口没有退却坚持演讲。(3)刘胡兰在敌人的威胁恐吓面前宁死也不出卖战友。
3.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5.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为之(为宫室之美为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6.“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中的“是心”指: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7.《鱼我所欲也》中出现的成语有:舍生取义、嗟来之食;由此我们可联想到与本文观点相关的孟子曾说过的三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