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经过几年的新课改,这一理念也走进了课堂的方方面面,真可谓深入人心,也使语文课堂呈现出一派崭新的气象。其中小组合作学习更是被积极认可,并在教学实践中广泛采用。孩子们通过小组讨论,学会了表达,学会了倾听,学会了交流,学会了合作,学会了学习。同时互帮互助,启迪了心智;集思广益,突破了难点。我们在小组合作中也摸索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要有目的性、针对性、实效性,要有组织分工,要有准备和反馈的环节……由于它有新课标的“庇护”,因此一路高歌猛进,轰轰烈烈。但岂不知有些教师却把合作这本经念歪了:他们把“小组合作”看作“合作学习”的全部;只把合作当一种形式来表演,而忽视了对学生合作意识的培养。
我们经常在公开课上看到以下“虚假繁荣”的景象:教师布置自学,学生自始至终各自单干,旁若无人。但此时并非没有疑点,因为随后教师一声令下,学生又纷纷“拉帮结派”,大放热情,各抒己见,议论纷纷,甚至还争得面红耳赤,煞是热烈。毋庸置疑,教师和学生都把合作当成一种形式来看待,根本就没有养成自主合作的习惯。其实合作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一种意识:与人合作交流的意识,在群体中互帮互助的意识。那么为什么“真经”在教学实践中被失落了呢?我个人以为应当有以下几个原因:
1、把“合作”当成表现合作的需要,为合作而合作,而没有意识到从根本上说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如果公开课上没有“小组合作”,那么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将被冠以“不符合新课改的精神”、“观念陈旧”的罪名,一番辛苦负水东流,那损失是何等的惨重啊,所以自以为形式是一定要有的。既然课堂需要这种形式,那么形式也就堂而皇之地走进课堂。乍一看,真可谓振振有词、理由充分,让人觉得无可争议。其实问题在于没有从“深层次”去思考——没有站在学生终生发展的基础上,设身处地地去替学生考虑:合作意识、合作能力的培养是学生个人终身发展的必需,是学生发展成一个“社会的人”的必须。
2、在日常教学中,个别教师以为“讨论交流”的课堂有“乱轰轰”之嫌,因此在自己的真实课堂中也拒绝了“合作意识”。他们从潜意识中认为:课堂上几个孩子凑到一块儿唧唧咕咕、叽叽喳喳,这有悖于“听话、守纪、认真、细心”的常理,是追求“整齐划一、言听计从”的境界所背离的。于是就理所当然而又意志坚决地向合作意识说“不”,这才有了上面提到的一系列怪现象:自学中各自为政、画地为牢、闭门自钻、潜心自攻;在需要合作时,却只等老师的一声令下,决不敢越雷池一步,表现木然。
3、把经念歪了的思想根源是没有真正做到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我们常说: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可有时却偏离了这项理念的精髓。众多的顾虑和失误,使合作或以“课堂”为本,或以“教学”为本,或以“成绩”为本,却单单忽视了至关重要的一点: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教育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活生生”的人。为了孩子的明天,为了他们的一生,请义无反顾地去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