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代汉语同义词 古代汉语同义词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以王力先生《古代汉语》为主要代表,进入上世纪80-90年代许多学者开始对同义词作为重点研究,以王征白先生《古汉语同义词辨析》为代表。随着研究专项的深入,现已对同义词所涉及的多方面问题进行研究,对研究古汉语同义词及词汇有重要影响。
一、同义词界定
同义词从名称上看,是指词汇中意义相通的一组词,但是,在语言实际运用中真正意义相同、连同感情和色彩也完全相同的词是很少的。所以张永言在《词汇学简论》中提到同义词就是语音不同,具有一个或几个类似意义的词。这些意义表现同一个概念,但在补充意义、风格特征、感情色彩以及用法(包括和其它词的搭配关系)上则可能有所不同。而蒋绍愚认为同义词只是所表达的概念(即理性意义)的相同,而在补充意义(即隐含意义)、风格特征、感情色彩、搭配关系等方面却不一定相同。所以,同义词不是两个词意义完全等同。如果两个词意义完全等同,就叫做等义词,两个词意义相近而并不相同,就叫近义词。蒋先生提出等义词这个概念来代替我们传统的同义词概念。
我们认为,同义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语在理性意义上有一个相同或相近意义的词,他们的隐性意义可以不同。例如:死、亡、卒、崩这四个词在理性意义上都表示人死,但在隐性意义色彩上却存在着差别。死,是贵族的死亡,亡,是百姓的死亡,卒,是大夫的死亡,崩,是天子的死亡。
二、同义词形成原因及途径
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通过对古汉语中具体同义词关系进行考察、分析,可以总结出语言内部发展变化是同义词产生的主要原因,同义词产生方法和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词义的分化、引申
词汇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的,而词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词义的不断变化。如有些词本来没有同义词,由于词汇的引申的结果,出现同义词。词汇的引申主要有两类:
第一,引申之后,一个词的引申意义与另一个或多个词的本义重合,构成一组同义词。如箭矢,箭原义是一种竹子的名字,由于它适合于作矢的杆后来渐渐地被人们用以指称原先由矢所指称的那种兵器。扬雄《方言》卷九:箭,自关而东谓之矢关西曰箭。 箭矢成为同义词。此外,还有如皮肤,皮原指兽的皮,肤指人的皮,随着语言的发展变化,皮的引申意义不断增加,也有表示人的皮肤的意义,从而二者构成同义词。
第二,引申之后,一个词的引申意义与另一个或多个词的引申义重合,构成一组同义词。如士卒是一组同义词。士的本义是未婚的男子。《说文士部》士,事也。段玉裁注:士、事叠韵,引伸之, 凡能事其事者称士。士成为少男的代称。 《诗卫风硕人》:庶士有朅。孔颖达疏:士者,男子之大称。男子义引申指战车上的士兵,区别于作为步兵的卒。《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子玉使斗勃请战,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凭)轼而观之。后用作士兵的通称。兵的本义是兵器、武器。《说文部》:兵,械也。 《老子》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由兵器义引申为持兵器的人,即兵士。《左传襄公元年》:败徒兵于洧上。徒兵就是步兵。后泛指士兵。由此士--兵就成为同义词。此外还有兵卒、杀戮、玩弄等同义词的形成。
(二)方言差异
在现代汉语中,因为地理位置、民族文化等方面形成不同的方言区,而事实上,在古代汉语中,由于地域等原因不同就存在方言。统一概念,由于方言的差异,地域不同,当一个地方的方言词在进入另一个地区方言的词汇系统中,而被当地人所理解、接受和运用,那么,指称同一对象或表达相同概念的方言词就可构成同义词。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以及语言的自身选择,后来,一部分方言词进入通语。方言词汇刚刚进入通语时,可能还带有方言色彩,但习用既久而不察,方言词就融入通语,与通语并用,从而构成同义词。如杇槾,《说文木部》:杇,所以涂也。秦谓之杇,关东谓之槾。 根据许慎的记载,当时对于用来涂抹的这么一种工具,秦方言称之为杇,而关东则称之为槾;舟船,二词都指舟船,水上的主要运输工具。《说文舟部》:舟,船也。又船,舟也。但二词来自不同的方言。 船是关西的方言,舟是关东的方言。但随着战国后期,秦国不断强大,对东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不断加强,船这个词就逐渐渗透到中原文化之中,逐步与舟形成同义词。
(三)特定的社会环境
我们知道语言是用来交际使用的,会受到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同的历史时期,就会形成不同的历史语言,换言之,语言就有社会性。因为我国古代是封建王朝受到儒家学派的深深影响,往往在词汇的使用上就存在礼和法的约束,由于不断的使用,有的就逐渐固定下来,区别特征的大量使用,在古代汉语的同义词,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区别地位。同样表赠送的词,君主给臣子叫献,下级送上级叫奉。同样表死亡,帝王叫崩,士大夫叫卒、平民叫死。同样是表示坟墓帝王叫陵,其他人叫墓等等,这些都体现出来古代人与人的地位差别。
2、区别感情色彩。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将以人为本,强调君主君明,体现出个人主观意识在现实中的作用。往往对事物的评判都有都具有感情色彩,体现出个人的褒贬。如同样是表示杀死意义, 诛就带有惩恶扬善的正义褒扬的味道,而弑就有贬义的味道。
(四)修辞手法运用
修辞手法的运用,可使某些本来无关系的词语构成同义关系。古代人在书写文章为打动读者,采用一些修辞手法,以增加文章的表现力,修辞的使用而产生的意义往往是临时的,一般不应作为一个义位来看待。但是一种修辞手法长期使用,词义就逐渐固定下来。通过修辞手法的运用,词语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意义,因而构成同义词。
1、比喻修辞手法。手足是兄弟的同义词。苏辙《为兄轼下狱上书》:臣窃哀其志.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骨肉是亲人的同义词。此外,还有坟墓这对同义词,坟本义:筑土隆起、像高出地面土堆的坟墓。《说文土部》:坟,墓也。段玉裁注:此浑言之也。析言之,则墓为平处,坟为高处。 《字汇土部》:坟,坟墓。茔域曰墓,封土为垄曰坟。从而形成坟墓这组同义词。
2、借代修辞手法。如杜康是酒的同义词。曹操《短歌行》:何以解优,惟有杜康。这样就形成杜康酒这组同义词。
目前,在古汉语同义词的理论建设、具体研究成果体系等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针对其具体研究仍存在很多研究空白。相信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典型语料搜集等基础工作的不断丰富完善,对古汉语同义词研究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