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指导思想
1、命题以教育部制定并正式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
2、命题应遵循“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有利于初中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3、命题坚持稳定为主,注重内容创新。
4、命题注重基础考查,突出能力建构,结合咸宁市语文教材使用和教学实际,体现新课程理念,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发展和提高。
5、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适当的难度和必要的区分度,整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55~0.60之间。
二、考试形式、试卷结构及赋值
1、考试形式
语文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试卷满分120分,考试时问120分钟。
2、试卷结构及赋值
第一部分:积累运用
20分,约占16%
第二部分:阅读理解
50分,约占42%
第三部分:写作表达
50分,约占42%
三、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以现行鄂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为主要依据,涉及课本的考试内容以语文知识为主。课外内容主要为与教材难易相当的现代文阅读,兼及相关的读写知识和写作。
考试内容由三部分构成:积累运用、阅读理解、写作表达。
(一)积累运用
能准确识记教材所涉及的相关语文知识,并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
l、能识记现代汉语普通话常用字的字音。
2、能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3、正确、规范地书写常用汉字,能辨析并改正错别字。
4、在语境中辨析常见的同音字、形似字和多音多义字。
5、根据语境辨析词语的意义及其感情色彩、语体色彩。
6、根据表达的需要选用同义词、反义词及关联词语。
7、正确使用常用词语(熟语或成语)。
8、能准确辨析句子成分。
9、能准确理解并概括句意。
10、能辨析并改正常见的语病(用词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逻辑错误)。
11、能根据表达需要,对句子加以紧缩或扩展。
12、仿句、造句合乎语境及其规范要求。
13、根据语境变换和选择句式。
14、能简明、连贯、得体地表情达意。
15、能使用常见的修辞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反复、设问、反问)。
16、能根据表达需要进行口语交际。
17、能根据提供的情景完成综合性学习活动。
18、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相关的文化知识。
19、默写教材规定背诵的古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