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思路:
《今生今世的证据》是一篇有关故乡的散文,但是它跟一般的乡思作品有明显的不同,刘亮程没有过多地去抒情,相反,这是一篇情感深藏不露,多少显得克制、理智的作品。如果说许多乡思作品是在反复吟咏人与故乡的依恋之情的话,那么《今生今世的证据》则越过这种感情去进一步追问这种感情何以会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故乡对一个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乡,人离开家乡,家乡成为故乡,这期间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化深藏其中?
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反复研读,与文本对话,深刻体会作者在文中流露出的观点。
2、了解文中对场景细致描写的方法及物与场景的个人化的表现手法。
二、过程与方法
1、自主学习,反复阅读,加强文本与自己的对话体验,增进师生间、生生间的交流。
2、探究与活动,进一步了解“家是人今生今世的证据”的含意。
3、思维与训练,与文本直接对话,加以评点,并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了解这种对家的情感。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正确理解人与故乡的关系。
教学重点:
1、作者字里行间的表达中透露出物与场景的个性化.体验作者的感情。
2、把握对场景细致描写的手法。
教学难点:
文本中所表现出的物与场景的强烈个性化的写法。
课时安排:1课时
布置预习:
1、 熟读课文,扫除字词障碍。
2、 完成讲义“预习作业”。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在新疆那块遥远的土地上,有一群大隐之人。他们的身份可能是一名裁缝,可能是一名猎人,也可能是一名农夫,他们昂扬地出行,悄悄地写书,于是成为了“住居新疆”丛书的某一个作者。刘亮程就是这众多隐士中的一个。
对于新疆、新疆作家和刘亮程本人,因为地域的阻隔或者是他们本身的性情所致,始终不被更为广大的人群所重视。他们的口碑不是在报纸和电视上建立的,而是在读者中静静流传直至今日。可以说在缘起之时,是读者找到了他们,而不是他们诱惑了读者。在今天这样“出名都要趁早”的时代氛围里,他们的缓慢和无动于衷,却让人看到了某种真实的希望。
刘亮程说:“不易被人看见的一些文字所呈现的,是这块被猎掠无数遍的西域大地上最可靠的生存真实。”而对于一个人来讲,何尝不是这样?一个言语并不被外界所熟知的人,他距离矫情和做秀也更远一些。
刘亮程究竟是怎样的一位作家呢?他又写出了怎样的作品?今天,我们就走进刘亮程的情感世界。
【板书课题:今生今世的证据】
【推进新课】
一、关于作者、作品
●请同学们查阅相关资料,介绍一下作者、作品情况。
——刘亮程,1962年出生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长大后种过地,放过羊。当过十几年乡农机管理员。劳动之余写点文字。大多写自己生活多年的一个村子。在这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房子被风吹旧,太阳将人和牲畜晒老,所有事物都按自然的意志伸叶展枝。作者在不慌不忙中叙述着一种人类久违的自然生存。
——著有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和《风中的院门》(上海文艺出版社)。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于1998年在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后,引起了新疆文坛的热切关注,多位评论家先后撰文对其创作进行研讨。接着,1999年10月,在国内文学界享有盛誉的《天涯》杂志的头题位置刊发了“刘亮程散文专辑”,并配发了李锐、李陀、方方、南帆、蒋子丹等著名评论家、作家的推荐文章。一时间,国内文学界为之哗然。湖北《今日名流》杂志随即对刘亮程作了长篇专访;中央电视台“读书时间”以“刘亮程和他的村庄”为题对其作了专访;《书评周刊》《作家文摘》《新华文摘》《江南>等报刊也纷纷转载刊发刘亮程的散文及评论文章;在新疆压库一年多的数千册刘亮程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也在一个月里被订购一空。2001年4月获“第二届冯牧文学奖”文学新人奖。被誉为20世纪最后的文学景观。
●请同学们看一看别人是怎样评价刘亮程的。
——刘亮程是中国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作品,阳光充沛,令人想起高更笔下的塔希提岛,但是又没有那种原始的浪漫情调,在那里夹杂地生长着的,是一种困苦,一种危机,一种天命中的无助、快乐和幸福。
(林贤治《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
——在这片垃圾遍地、精神腐败、互相复制的沙漠上,谈到农民刘亮程的这组散文,真有来到绿洲的喜悦和安慰。(李锐《谁的人类》)
——真是很少读到这么朴素、沉静而又博大、丰富的文字了。我真是很惊讶作者是怎么在黄沙滚滚的旷野里,同时获得了对生命和语言如此深刻的体验。(李锐)
——刘亮程的才能在于,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尽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捧在手里掂一掂,每个字都重得好像要脱手。(李陀)
——身边小事皆可人文,村中动静皆可成诗,散文中透出的那种从容优雅的自信。是多少现代人已经久违了、陌生了、熬长了黑夜搔短了白头也找不回
的大才华。这当然是一种哲学,是发现的哲学,是悲怀和乐世的哲学,是生命体大彻大悟顶天立地的哲学。(蒋子丹)
二、诵读并感知课文
1、听录音,自行体会朗读。
当燥热的城市越来越难以容下远道而来的流浪者,刘亮程用他《一个人的村庄》庇护了众多城市人无处依附的心灵。这位总爱扛着铁锨在荒野上游荡的新疆汉,用他的文字缅怀了整个大地的童年时代。
他会因为一堆土、一棵树、一墩蒿草、半截土墙而收住脚步,他顺着大路、小路用思想挽留住一些偶然的相遇。这些微小细碎的事物,沾染着古老而新鲜的血液,他发现了它们,把这些永远不会陈旧的东西,收入了自己的村庄。在那里,阳光偏移,但仍在照耀,清风穿过,但仍在吹拂。
有人惊讶于这位闭塞大漠上成长起来的农民,有近于天才的思索和声音,但刘亮程却深信——这种声音曾经遍布大地。
2.整体感知课文。
●这也是一篇关于故乡的文章,同学们,请思考一下:这篇散文和上几篇散文的写作角度一样吗?
——《今生今世的证据》是一篇有关故乡的散文,但是它跟一般的乡思作品有明显的不同.刘亮程没有过多地去抒情,相反,这是一篇情感深藏不露,多少显得克制、理智的作品。
——如果说许多乡思作品是在反复吟咏人与故乡的依恋之情的话,那么《今生今世的证据》则越过这种感情去进一步追问这种感情何以会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故乡对一个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乡,人离开家乡,家乡成为故乡,这期间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化深藏其中。
●刘亮程是一位题材与风格都很独特的散文作家,他的大量作品通过对西北农村的细腻抒写,体现了一种难得的对乡村、对底层民众的人文关怀,对乡村日常生活意义的发掘以及对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两种文明之间冲突的反思。
三、探究文本
●作品从一个人的迁徙开始。当人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一样东西的珍贵,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东西是否珍贵,人们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它的。所以,文章说:“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因为“它没有用处了”。
其实,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用作品里的话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之所以有人不明白,是因为他“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人的生活需要物来证明,物又因为人才具有意义,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人为什么喜欢怀旧?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而是怀念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这其中,故乡显然具有特别的分量。否定了或忽视了这曾经之物,必然意味着对自己生命的怀疑:“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而从客观的情形来看,当家园废失,“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现在请同学们精读全文,理解下列句子的含意。
(1)我们想它们没用处了。
(2)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3)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4)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5)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1)许多事理总是要经过人生历练和心灵思考才会明白,等到明白时,时间的流水已经带走了许多的东西,所以人生常有遗憾。文章开篇实际是站在今天对昨天的假设。
——(2)这是本篇的关键词。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所以作者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3)人活在世界上是需要对象来证明自己的,如同任何事物一样,自己并不能证明自己。证明来自于他人,来自于自己生活的地方,来自于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些都是人生命的痕迹。
——(4)文章的意思又进一层。“内心的生存”是一个复杂的表述,包含了人内心丰富的精神生活。如果人“内心的生存”找不到依凭,那么就会产生空虚感和漂泊感,所谓“精神的流浪”是现代人常有的精神疾患。本文的“证据…村庄”“家园”实际上都包含多层的意思,既是日常生活的,又是精神的。
——(5)一个人要想将他生命的物质痕迹全部留住是不可能的,但它们会长久地留存在记忆中,成为人的精神财富和思想资源。只有这样,“家园”才不会废失,否则,就如结尾所言,人只能在“虚无”中了。
●请同学们讨论一下,本文最大的写作特色是什么?
——情感、意义,以至过去的生活,特别是“一个人内心的生存”,都是抽象的、无法把握的,它们只有通过具体的物、具体的场景才能表现出来。因此,《今生今世的证据》在写作上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场景细腻的描写,这种描写是浸透了作者的感觉的,它表明,物与场景总是个人化的,是人感觉的延伸,它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比如“一场一场的风吹倒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这些对物的记忆显然是非常个人化的,换言之,故乡对人的意义并不是雷同的。这就是故乡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存在着不可替代的意义的道理所在。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哪位同学能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这“说不出”三个字,在前两段文字中共四次重复出现,这是“反复”的写法,强调了作者对北平强烈的爱。
●有点太笼统了,哪位同学能具体地阐述一下?
——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老舍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物我融为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我们现在研读4~6节,讨论一下,这几小节主要写了北平的哪些特点?
——动中有静、布局合理、贴近自然。
●在这一部分里老舍主要运用了哪一种创作手法?
——对比手法。“巴黎热闹”与“北平安静”对比,巴黎的布局“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美国的橘子”与“北京的玉李”对比。
●老舍对北京的爱不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哪位同学能说说作者在文中是如何具体地进行对比的?
——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
●老舍为何要写北京的物产、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人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这最后一句“真想念北平呀!”还有一层更深的含意: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现在我们来体会一下老舍的语言有何特点?
——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
●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蜒,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有物有情,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知识拓展】
●阅读刘亮程的《谁喊住我》,走进他的精神世界,感受他精心构筑的精神家园。可以到网上检索资料。
谁 喊 住 我
刘亮程
当我走了,那滩芦草会记得我。那棵被我无意踩倒又长起来、身子歪斜的碱蒿会记得我。那棵树会记得我。当树被砍掉,树根会记得我。根被挖了,留在地上的那个坑会不会记得我?树根下的土会不会记得我?
多少年后我如烟似风的魂儿飘过时,谁会喊住我?谁会依旧如故地让我认得我的前世?
能挡住我风一样的魂儿的,必定是那堵残破不倒的土墙,能缠住我烟一般的魄儿的,除了年复一年的草木,除了一朝一夕的炊烟,又会是谁呢?
我认识的人们不会在那时候,站在村头。和他们相貌一样的子子孙孙会在这片土地上来回走动。他们说话的声音不会让我陌生。在那些院子和田野里,人们依旧干着多少年前我干过的那些事,吃着多少年前我吃过的那些食物。我依旧会在那时的微风里,闻到米饭和拉面的香味,闻到炒土豆和酸白菜的香味,闻到酒、烟叶和清茶的香味……我在虚茫的飘游中必然被它们唤醒。我会激动。无由无端地感激我曾实实在在经历的一切。它让风中飘渺的我逐渐有了意识。让早已成一缕烟一粒尘土的我,突然间有另4于其他的烟和尘土。它停住。
●请同学们结合这篇文章以及从网上检索来的资料,讨论刘亮程的精神家园。
——我想借助作者自己的话对这一问题做一诠释。
故乡对于我,它不仅是出生地,还是一个人的生存和精神居所。现在我已经到了乌鲁木齐,有时候想着想着,好像又回到了那里,回到那种生存中,好像是一个人死后又重返世间,看到那些自己想过、抚摩过的事物,那些东西太珍贵了。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用了那么漫长的岁月,去经历那么一点点东西,怎么忍心写出来,写出一句话都觉得心疼。我有时觉得自己是一个生活在时间之外的人,看着一个村庄、一代人一代人在流逝,我就站在时光之处看着他们。
——刘亮程《村庄的事情》
【课堂小结】
对于刘亮程来说,他的这个村庄,不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处所,是他终生所要表达和描述的对象,它更多地代表着他的生命与写作方式,是作家在内心深处不断构筑和丰富的一片灵魂领地。对于属于刘亮程这“一个人的村庄”来说,那里的灰鸟、虫子、老狗、胡杨树、逃跑的马、挣断缰绳的牛和那唯一的一边闲逛一边在内心琢磨的扛着铁锨的人构成了一个独特而又无限的生命空间,在这里,忍耐、困苦和快乐是属于每一个沉静而卑微、孤独而深刻的灵魂的,作家以朴素简单的文字表达了他对这个人畜共居的村庄和土地的感激,对自然万物的尊敬和理解。正因为如此,作家才能如此灵犀而深情地感受到“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呜叫也是人的呜叫”。
【布置作业】
以“精神家园”为话题写一篇短文。要写出一定的生活体验,要有一定的真情实感。也可以结合课堂上从网上检索出来的资料,整理成文。
【板书设计】
家乡 迁徙 不珍惜
曾经拥有
故乡 今生今世
的证据
内心的生存 踏上 家园废失
虚无之途
教后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