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句式不同、结构各异的短语或句子混杂、纠缠在一起,造成关系套叠,表意不清,这就犯了结构混乱的毛病。它往往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同时用了两种不同结构的句子;(2)一句话的结构已经完整,却把它的最后一部分作另一句的开头;(3)一句话说了一半,又另起炉灶,另说一句;或把上半句主语以外的成分用来作下半句的主语,纠缠不清。
例如:
①你不认真学习,那怎么可能有好成绩是可想而知。(把反问句和判断句式糅在一起,破坏了句子结构和语气的完整。)
②多年来曾被计划经济思想束缚下的人们也觉悟起来了。(应该从“曾被……束缚的……”和“在……束缚下的……”中选用一个。)
③你可知道,要出版一本译作是要经过多少人的努力以后,才能与读者见面的。(应该从“要出版……努力”和“一本译作……见面的”两句中选用一句。)
④犯罪分子的阴谋活动是应当加以揭露的,而且能够把它揭露的。(上半句,主语应当是“犯罪分子的阴谋活动”。下半句的“能够把它揭露”的主语不是“犯罪分子的阴谋活动”,而是“我们”。)
⑤花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慰藉》,作者是一位蜇居海外二十多年的美籍华裔作者之手。(是主谓句和动词谓语句杂糅而成,应去掉句末的“作者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