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虚词用法分析:所
用作助词,偶尔也用作名词。
一、用作助词
1“所”字经常用在动词、动宾词组或形容词之前,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有指代作用。一般充当主语或宾语。相当于“……的(人、事、地方)”,或“所……的(人、事、地方)”。例如:
(1)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桃花源记》)——这个(打渔)人一件一件地为(桃花源中人)详细地说出了自己听到的事。
(2)衣食所安。(《曹刿论战》)——衣物食品这类安身的东西。
2.“所”用在动词前,后面再加上“者”构成“所……者”格式,译法与不加“者”同。例如:(1)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刻舟求剑》)——船停下来了,就从他刻记号的地方下水去寻找剑。 (2)日暮,所击杀者无虑百十人。(《冯婉贞》)——傍晚的时候,所杀死的敌人大约百十来人。
3.“所”用在介词“以,从、为、由”等之前,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一般可充当主语、宾语或判断句的谓语,可分别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人物、处所、原因以及方式方法等等。相当于“……的人”、“……的地方”、“用……方法”和“……的原因”。例如:
(1)是吾剑之所从坠。 (